中華石化網綜合消息 2015-09-16訊,9月9日,記者從市安監局了解到,我市日前下發了《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從2015年10月1日起,新建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市政府確認的園區,原則上不再核準新上設備投資額低于5000萬元的小型化工企業。
我市將嚴格限制涉及光氣、氯氣和未采用安全自動控制系統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再新上劇毒化學品、合成氨建設項目。要綜合運用城鄉規劃、安全許可、環境治理等措施,對于城鎮人口密集區域內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要加快搬遷進度,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搬遷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