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從江蘇省物價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6家化工企業因價格壟斷行為被查處。
2014年下半年,群眾舉報反映江蘇省連云港、鹽城等地部分化工企業共同提高氯代苯酚(生產農藥、藥品制劑的原料)產品銷售價格,并通過銷售公司統一對外銷售。經過近半年的外圍摸查,于2015年3月對涉案6家企業立案調查,獲得大量證據,證實6家企業價格壟斷行為成立,并于近期依法實行了行政處罰。
據了解,涉案的連云港致誠化工有限公司、連云港拜爾特化工有限公司、灌云金安化工有限公司、連云港恒貿化工有限公司、濱海鴻嘉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焦點生物技術有限公司6家企業統一氯代苯酚產品最低銷售價格,以及通過上海焦點統一開票、統一銷售的行為,排斥、限制了相關市場競爭,損害了下游公司及最終消費者的利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屬于“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
江蘇省物價局對涉案企業處以“每家企業2014年度銷售額1%”的罰款,6家企業合計罰款38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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