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的出臺,標志著國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向“管細管好管到位”的精細化監管模式轉變,政府監管能力也必須隨之提高。同時,隨著管道建設的大力發展,管道企業數量會進一步增加,也將極大增加監管量,需要建立起強大的監管體系并完善監管辦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了《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為天然氣管網立下新規。兩個《辦法》適應發展需要,奠定了天然氣產業鏈結構改革的基石。
自2004年底,以西氣東輸一線全線正式商業運營為標志,中國天然氣產業鏈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截至目前,建成天然氣管道約8.8萬公里,全國天然氣管網格局初步形成。然而,盡管我國天然氣管道等基礎設施有了很大發展,但天然氣管道不足仍是長期制約擴大天然氣利用的重要因素。從國際經驗看,天然氣產業鏈向結構型發展是方向,其核心是通過結構改革,實現“網運分開”和天然氣生產商、供應商的多主體。對我國來說,實現“網運分開”還需要一定的過渡期。當前,要從實際問題入手,做好一些改革的事情。比如,將天然氣管輸價格從目前門站價格捆綁為主中分離出來,并構建起科學、合理、透明的管輸價格及監管體系。兩個《辦法》對此提供了制度供給,具有基礎性作用。其中,關于準許收益率高于目前長期國債利率3至4個百分點的內容,有利于調動包括民營資本在內的各方投資天然氣管道建設的積極性,對天然氣市場持續擴大非常重要。
要想讓兩個《辦法》真正發揮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監管能力是關鍵。兩個《辦法》的出臺,標志著國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向“管細管好管到位”的精細化監管模式轉變,政府監管能力也必須隨之提高。同時,隨著管道建設的大力發展,管道企業數量會進一步增加,也將極大增加監管量,需要建立起強大的監管體系并完善監管辦法。
具體來說,要優化監審辦法,如借助地方成本監審力量,采取交叉監審模式進行成本監審;可以“錯峰監審”,對處于監管周期內,因管道投資、運輸成本等發生重大變化需要提前進行價格校核的,提前申請并開展成本監審。要篩選第三方對立機構,建立約束激勵機制,協助開展成本監審。要強化社會監督,不斷完善細化信息公開內容,監管企業落實信息公開制度,主動公開成本等相關信息,形成全社會監督合力。要完善成本監審機構,增加人員力量,充實監管隊伍,保證監審費用。
除此之外,兩個《辦法》也要在發展過程中繼續完善。兩個《辦法》的出臺,率先實現了重要網絡型自然壟斷領域價格監管辦法和成本監審辦法的全覆蓋,是價格工作職能創新的重大突破,體現了政府定價由價格水平制定向監管制度供給的重要轉變。以兩個《辦法》為樣板,省級天然氣管網甚至城市配氣管網也要建立起相應制度,實現全國天然氣管網新規全覆蓋。
當然,天然氣管網的產權模式和運營模式,都還處于演變過程中。結合天然氣產業鏈特點,還要通過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方法加以體現。比如,結合天然氣市場發展,要求早日開展“兩部制”價格、熱值計價等實踐探索;研究管道運輸價格形成是否可以引入市場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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