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柯坪縣塔格3號石灰巖礦(水泥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眾參與公
2018年4月下旬,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環境技術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合公司)承擔“新疆柯坪縣塔格3號石灰巖礦(水泥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為維護社會公眾合法的環境權益,提高環境影響評價的科學性和針對性,提高環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公眾參與》(征求意見稿)、《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管理規定(試行)》(新環評價發〔2013〕488號)的要求,現對該項目進行公眾參與第一次公示,征求廣大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新疆柯坪縣塔格3號石灰巖礦(水泥用)項目
2、項目位置:本項目位于柯坪縣城東南方向直線距離約15km處,礦區海拔高度1130~1424m,礦區東南距離G314線2km,有沙石公路與之相連,礦區中心坐標E79°10′45″、N40°25′15″。
3、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新建項目,屬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水泥分公司的石灰石礦山,分公司現階段的配套石灰石礦山已運營滿服務年限,即將閉礦;本項目年產石灰石礦200萬噸,服務年限121.8年,采用山坡露天開采方式,采用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方案;本項目總建筑面積2163m2,主要建筑物包括辦公室、職工宿舍、食堂、浴室、鍋爐房、材料庫、爆破器材庫、儲水池及化糞池等。
4、項目投資:本項目建設投資為:3284.66萬元。
二、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公司
進展階段:********
單位地址:********
聯系人:(會員可見)【查看聯系方式】,查詢【化工項目】
聯系電話:0********9 郵政編碼:********
設計單位名稱:********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298號
聯系人:(會員可見)【查看聯系方式】,查詢【化工項目】
聯系電話:0********9 郵政編碼:********
單位地址:0******* 四、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內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天合公司接受我公司委托開展工作,研究相關法律及規劃,進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現場勘察,識別評價因子,確定評價重點、工作等級、評價范圍和環境敏感目標,我公司發布第一次環境影響信息公示。
(2)第二階段(正式工作階段):天合公司對項目區環境現狀監測和評價,工程分析,各專題環境影響預測評價。
(3)第三階段(報告書編制階段):天合公司對項目環保措施進行技術經濟論證,給出環境管理及監測計劃,明確項目環境可行性結論,發布第二次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告,形成報告書送審稿。
主要工作內容:在對項目建設場地周圍環境現狀質量狀況的調查基礎上,對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制定跟蹤監測的方法和環境管理制度。
五、環評審批程序
(1)報告書編制完成后,將送審稿提交自治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2)評估中心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召開項目報告書評估會議,根據專家意見形成會議紀要。環評單位根據專家意見修改完善報告書,評估中心項目負責人結合會議紀要和修改后的報告書,出具評估意見。
(3)修改好的報告書送阿克蘇地區環保局,經審核后取得項目初審意見。包括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4)項目建設單位持審批申請,連同評估中心的評估意見、阿克蘇地區環保局的初審意見及修改完善后的報告書,報送自治區環保廳。經審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區環保廳環評批復。
六、公眾參與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階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眾參與程序主要包括五個階段,各階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我公司委托環評單位后7日內以信息公告的形式進行第一次信息公開,本次公示公眾信息反饋的時間共10個工作日。
(2)在環評報告編制過程中,我公司收集公眾主動提出的意見。公眾對該項目有什么意見或建議,在了解公告內容后,將意見以寫信、發郵件、打電話等形式及時反映給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
(3)在報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審批前我公司以信息公告的形式進行第二次信息公開。
(4)在以上工作的基礎上開展公眾意見調查、公眾意見匯總分析,并進行信息反饋。本項目擬采用發放調查問卷的形式,對本項目評價范圍內環境敏感點的公眾、可能受到直接影響的單位代表及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環保專家等進行調查。
5. 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在環評報告受理、審批前和審批后對建設項目有關信息進行公示。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眾參與本著知情、真實、平等、廣泛、主動的原則,采用公開發布工程信息收集公眾意見及建議。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書信等方式向我公司和天合公司提出您對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和實施后有關的環保意見及建議。本次公示公眾信息反饋的時間由2018年5月18日起,到2018年6月1日共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