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成員國外長會25日在盧森堡作出決議,自7月1日起全面禁止成員國從伊朗進口石油。
當天的決議還規定,自7月1日以后,歐盟成員國的保險公司將不能為伊朗的石油運輸業務提供第三方責任保險和環境責任保險。
今年1月23日,歐盟作出禁止成員國從伊朗進口石油的決議,但規定此前既有合同可執行到7月1日。
決議稱,歐盟對伊朗的相關決議是基于對伊朗核計劃的“嚴重關切”,目的是實現伊朗核問題的全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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