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華泰石油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4日向50名自然人債權人發(fā)放了總計為5892萬元的欠款,華泰石油重整方案中規(guī)定的分配工作正式啟動,按照重整方案,該公司共進行三次債權分配,第一次、第二次分配已經開展,其普通債權的清償率達到55.8%,在明年8月第三次分配后清償率將接近60%。
創(chuàng)立于2004年5月31日的華泰公司是舟山市普陀區(qū)一家大型民營企業(yè),自2009年8月份起,該公司因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眨l(fā)資金危機,公司法定代表人鄭某出走澳大利亞,眾多債權人向華泰公司索債,而公司在建的石油儲運項目只完成場地平整。
鄭某于2009年12月22日主動回國。2010年1月7日,華泰公司債權人舟山海大打撈工程有限公司向普陀區(qū)人民法院申請對華泰石油有限公司破產重整,1月8日普陀區(qū)法院正式受理。
隨后普陀法院查明,華泰公司涉及借款本金2.7億元左右,除3筆總計為8500萬元的銀行貸款外,其他均為民間借貸,部分借款利息竟高達月利5分~9分。華泰公司已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眨滟Y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已達法律規(guī)定的破產條件,而其在建的29萬方石油儲運項目具有較好的發(fā)展前景和升值空間,通過破產重整,有可能使全體債權人的利益最大化,并且華泰公司符合破產重整的其他法律要件。
經公開招標依法引入舟山市震洋發(fā)展有限公司和永順油品國際(香港)有限公司作為戰(zhàn)略投資人,注資人民幣2.15億元,并全額收購華泰石油公司股權,這為清償該公司所欠債務提供了條件。
普陀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徐文斌說,根據破產重整的相關規(guī)定,華泰公司債務清償將分三個階段,除已發(fā)放的首批5892萬元優(yōu)先債權人欠款外,普通債權人的欠款以及其他費用2億多元也將于近期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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