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從國土部獲悉,近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科技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共同印發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門組織開展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五年階段性目標評估工作,對2011年以來實施的找礦突破戰略行動進行評估,重點評估基礎地質調查與研究、重要礦產勘查和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進展。
四部委指出,自《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印發以來,各地區及相關部門扎實推進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在第一階段的找礦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圓滿完成了找礦目標。為全面了解第二階段性工作進展情況,總結經驗,梳理問題,做好第三階段的組織實施工作,四部委決定開展五年階段性目標評估工作。
開展本次評估的目的,是為了全面掌握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實施進展,客觀評價找礦突破戰略行動階段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并分析問題及原因,提出推進措施。基礎地質調查與研究方面,將重點評估油氣基礎調查、頁巖氣資源基礎調查、天然氣水合物調查、其他非常規能源基礎調查、重要礦產基礎調查、地質科技攻關。重要礦產勘查方面,一是評估油氣資源勘查,重點對石油、天然氣、頁巖氣、煤層氣4個礦種五年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二是評估重要固體礦產勘查,重點對煤炭、鈾、鐵、錳、銅、鉛、鋅、鋁土礦、鎳、鎢、錫、鉬、金、鉀鹽14個礦種五年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三是評估老礦山找礦,重點對已有礦山深邊部找礦(含老礦山找礦項目)工作進展和主要成果等方面進行評估。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方面,重點評估各省“三率”調查結果以及推進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進展和成果。
評估所采用數據的期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四部委要求,省級評估工作由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牽頭,發展改革、財政和科技主管部門做好配合,于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
2011年12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綱要(2011~2020年)》,啟動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并提出三個階段性目標,即:3年實現地質找礦重大進展,5年實現地質找礦重大突破,8至10年重塑礦產勘查開發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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