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快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8日宣布,從9日零時起下調成品油最高零售價格,汽柴油均下調300元/噸,大約每升分別降0.22元、0.26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國內成品油價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根據近期國際市場油價變化,綜合考慮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求情況,按照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決定降低成品油價格。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供軍隊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家儲備用汽、柴油(標準品,下同)供應價格每噸均降低300元,調整后的汽、柴油供應價格分別為每噸8280元和7430元。其他成品油價格相應調整。調整后的成品油標準品價格見附表一。非標準品價格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專項用戶汽、柴油最高供應價格等額降低。調整后的汽、柴油標準品最高供應價格每噸分別為8680元和7830元。非標準品最高供應價格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其中,供鐵道、漁業、林業、農墾用汽、柴油供應價格暫按供軍隊用油價格執行。
對符合資質的民營批發企業最高供應價格,按最高零售價格扣減400元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對民營批發企業的供應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價差不小于400元。
具體供應價格可在不超過最高供應價格的前提下,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等額降低。調整后各省(區、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水平見附表二。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的品質比率調整汽、柴油非標準品最高零售價格。
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發價格等額降低。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的,最高批發價格按最高零售價格倒扣300元確定;合同未約定配送的,最高批發價格由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在300元的基礎上,再考慮運雜費因素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批發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批零價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的品質比率制定非標準品最高批發價格。
成品油批發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批發價格的前提下,與零售企業協商確定具體批發價格。
五、液化氣最高出廠價格按照與供軍隊等部門用90號汽油供應價格保持0.92:1的比價關系確定,供需雙方可在不超過最高出廠價格的前提下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六、調整后的價格自2011年10月9日零時起執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繼續發揮石油企業內部上下游利益調節機制,平衡好各環節利益關系,緩解煉油企業困難,同時做好成品油生產和調運的銜接,確保市場供應,特別是要加強綜合協調和應急調度,保證農業秋收秋種用油需求,并督促所屬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
八、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的穩定。同時要加強成品油市場動態和價格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對措施。
九、各省(市、區)價格主管部門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要在10月9日18:00前將調價方案的執行情況、市場價格情況和存在問題報告我委價格司(傳真電話:010-68502194)。
附:一、成品油供應價格調整表
成品油供應價格調整表(單位:元/噸) | ||
品種 | 調整前供應價格 | 調整后供應價格 |
供軍隊等部門用 90 號汽油(Ⅱ) | 8580 | 8280 |
供軍隊等部門用 0 號柴油(標準品) | 7730 | 7430 |
供軍隊用燈用煤油 | 7770 | 7470 |
供軍隊用海軍燃料油 | 5570 | 5350 |
航空汽油(標準品) | 10140 | 9790 |
二、各省區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表
各省區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表(單位:元/噸) | |||
90 號汽油(Ⅱ) | 90 號汽油(Ⅲ) | 0 號柴油 | |
一、實行一省一價的地區 | |||
北京市 | 9480 | 8700 | |
天津市 | 9035 | 8185 | |
河北省 | 9035 | 8185 | |
山西省 | 9105 | 8240 | |
遼寧省 | 9035 | 8185 | |
吉林省 | 9035 | 8185 | |
黑龍江省 | 9035 | 8185 | |
上海市 | 9460 | 8670 | |
江蘇省 | 9090 | 8225 | |
浙江省 | 9090 | 8240 | |
安徽省 | 9085 | 8235 | |
山東省 | 9045 | 8195 | |
湖北省 | 9060 | 8210 | |
湖南省 | 9100 | 8270 | |
河南省 | 9055 | 8205 | |
海南省 | 9180 | 8320 | |
重慶市 | 9250 | 8395 | |
廣東省 | 9115 | 9345 | 8255 |
廣西自治區 | 9180 | 8320 | |
寧夏自治區 | 9040 | 8185 | |
甘肅省 | 9020 | 8205 | |
新疆自治區 | 8815 | 8080 | |
二、暫不實行一省一價的地區 | |||
呼和浩特市 | 9050 | 8200 | |
福州市 | 9090 | 8230 | |
南昌市 | 9055 | 8205 | |
成都市 | 9255 | 8420 | |
貴陽市 | 9215 | 8345 | |
昆明市 | 9245 | 8375 | |
西安市 | 9020 | 8195 | |
西寧市 | 9000 | 8230 |
成品油價歷次調整一覽:
時間 |
調整 |
---|---|
2011年10月9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均下調300元; |
2011年4月7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上調500元和400元; |
2011年2月20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均上調350元; |
2010年12月22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上調310元和300元; |
2010年10月26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上調230元和220元; |
2010年6月1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下調230元和220元; |
2010年4月14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均上調320元; |
2009年11月09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均上調480元; |
2009年9月1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上調300元; |
2009年7月28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降低220元; |
2009年6月30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均提高600元; |
2009年6月1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均提高400元; |
2009年3月25日 |
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提高290元和180元; |
2009年1月14日 |
汽油出廠價每噸降低140元;柴油出廠價每噸降低160元 |
2008年12月19日 |
汽油出廠價每噸降低900元;柴油出廠價每噸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廠價每噸降低2400元; |
2008年6月20日 |
上調汽油、柴油價格每噸1000元; 上調航空煤油價格每噸1500元; |
2007年10月31日 |
上調汽油出廠價格每噸提高500元;上調柴油出廠價格每噸500元;上調航空煤油出廠價每噸500元; |
2007年1月14日 |
下調汽油出廠價格每噸220元;下調航空煤油出廠價每噸90元; |
2006年5月24日 |
上調汽、柴、航空煤油每噸500元; |
2006年3月26日 |
上調汽油出廠價格每噸300元;上調柴油出廠價格每噸200元;上調航空煤油出廠價每噸300元; |
2005年7月23日 |
上調汽油出廠價格每噸300元;上調柴油出廠價格每噸250元;上調航空煤油出廠價格每噸300元; |
2005年6月25日 |
上調汽油出廠價格每噸200元;上調柴油出廠價格每噸150元;上調航空煤油出廠價格每噸300元; |
2005年5月23日 |
降低汽油出廠價格每噸150元; |
2005年5月10日 |
上調柴油出廠價格每噸150元; |
2005年3月23日 |
上調汽油出廠價格每噸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