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29日從南京海關獲悉,該關破獲的“9326”成品油走私案昨天在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涉案的余某、馬某等23名被告分別被判處15年至5年及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涉案的走私運輸工具“海觀山66”和“海觀山166”予以沒收。
據了解,2015年1月,按照海關總署的統一部署,南京海關隸屬揚州海關緝私分局對長江流域揚州段沿江碼頭以及油庫裝卸油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發現“海觀山66號”油船存在走私嫌疑,經連續蹲點、追蹤和摸排,海關緝私警察在鎮江轄區的世業洲江邊發現嫌疑船只“海觀山66號”和“海觀山166號”,獲取假航海日志、假裝載港以及用于在外海聯系的錢幣等大量走私證據,2015年3月揚州海關緝私分局立案偵辦該案件。
揚州海關緝私分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并組織精干力量立即對涉案船員實施抓捕。海關緝私警察在偵查中發現,該成品油走私團伙內部分工明確,形成了走私和銷售鏈條。通過在浙江舟山招募船員、指揮境外大型走私海輪停泊在公海、使用大陸海油船接頭、通過地下錢莊打款等方式,進行成品油走私,最終查證:以余某為首的走私犯罪團伙自2013年起,共走私成品油3.5萬余噸。該案為海關總署緝私局一級掛牌督辦案件,是揚州分局成立以來偵辦的最大一起走私犯罪案件,同時也是涉案人數最多、量刑最重的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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