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記者從蘭州市工商局了解到,在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蘭州市工商部門將加大流通領域成品油監管,對全市流通環節加油站油品進行抽樣檢驗,每月抽檢率不少于30%,對銷售不合格油品違法行為一律上限處罰。
在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蘭州市工商部門將進一步強化對油品市場監管,依法查處銷售質量不合格油品的違法行為,并通過超標柴油車輛溯源追蹤不合格油品銷售者、供應者,對銷售不合格油品的違法行為一律上限處罰。同時,工商部門將加大對城區及周邊潔凈型煤和無煙煤二級配送網點的清查,取締設置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的銷售網點。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外銷售劣質型煤、油煙煤、半煙煤等劣質煤炭的二級配送網點,一經發現在重罰、沒收的基礎上一律吊銷經營資質。對私自銷售煤炭的行為在重罰、沒收的基礎上由司法機關介入查處。在此基礎上,集中整治“散亂污”企業。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無照經營的、出售不合格產品的,要一律依法嚴處,該停業的停業、該取締的取締、該沒收的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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