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月,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2月成立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加快了開發海洋油氣的步伐。時至今日,已經建成“海上大慶”。
從20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就按照國際慣例,開始對渤海和南海西部這兩個老地區公司的管理模式進行專業化改造,劃分出油公司、專業公司和基地系統三大塊,使其按照自己的性質和職能開展工作。
20世紀90年代以來,該公司又借鑒國際石油重組、聯合和集約化經營管理經驗,實施了“油公司集中統一,專業公司相對獨立,基地系統逐步分離”的改革,以實現企業組織結構由“大而全”的舊體制向以“油公司”為核心的現代公司新體制的變革。這一改革,觸及了改革計劃經濟體制和轉換企業經營機制等一系列敏感問題,闖出了一條集結構調整、人員分流、規模經濟與老企業改造于一體的新路子。
海洋石油對外開放和陸上石油對外合作,國外油公司體制模式引入中國石油工業,推動了石油企業改革從承包經營、轉換機制向體制和管理創新深化。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陸上石油也提出走“油公司”的路子,并進行了一系列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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