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正在大力度發展新能源汽車行業,早在2009年時,我國就已經開始推廣新能源,這意味著到2019年時推廣時間已經近10年,而早期投入市場中的新能源車型的電池已經處于淘汰階段。我們從工信部獲悉:“為了引導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確保動力電池實現安全有效地回收。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19年本)》(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和《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19年本)》(以下簡稱“《辦法》”)。”
其中,《規范條件》分別對企業布局與項目選址;技術、裝備和工藝;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環境保護;產品質量和職業教育;安全生產、人身健康和社會責任等做出了明確要求規定。
《規范條件》提到,廢舊蓄電池回收應滿足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有關要求,具備信息化溯源能力,如溯源信息系統及編碼識別等設施設備;企業應依據相關國家、行業標準,以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等提供的動力蓄電池拆卸、拆解及歷史數據等技術信息,遵循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則,提高綜合利用水平。
此外,《規范條件》還鼓勵企業建立完整的信息化生產過程管理體系,包括且不限于廢舊動力蓄電池來源、主要參數(類型、容量、產品編碼等)、拆解檢測、綜合利用、產品流向及廢棄物處置措施等內容,建立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數據庫,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技術水平。
《規范條件》和《辦法》都是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和《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號)同時廢止。
上述措施都是為了保障廢舊蓄電池能夠有效的追溯和管理,確保不對環境造成影響。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曾做過一個測算,預計2020年,動力電池將進入規模化退役階段,2020年累計將超過20萬噸(24.6GWh),如果按70%可用于梯次利用計算,大約有累計6萬噸電池需要報廢處理。這意味著,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大規模報廢的浪潮即將到來。此次《規范條件》和《辦法》的發布,是旨在讓動力電池回收體系更加完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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