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轟轟烈烈 如今難以落地
石油和化學工業規劃院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全國規劃、在建、投運綠色甲醇(下稱綠醇)項目16個,產能合計超過118萬噸/年。但截至目前,這些項目實際開工建設的并不多。
到底是什么阻礙了項目發展?又該如何破解?在7月3日—5日中國氮肥工業協會于安徽阜陽召開的2025年中國氮肥、甲醇技術大會上,《中國化工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多位業內專家。
高成本成為重要掣肘 原料端市場端兩頭受限
中國氮肥工業協會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金成表示,在《關于推動現代煤化工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等產業政策的激勵下,前幾年綠醇項目在業內外廣受追捧,但最近卻有點兒“偃旗息鼓”的意味,多數項目進展不及預期。
“主要原因在于高成本,加上國內碳稅較低,經濟性不合算,無法被下游接受。”劉金成談道,合理的綠醇價格應該是灰醇價格加上碳稅,即2500~4000元(噸價,下同),但現在綠醇企業預期價格卻高達7000~8000元。因此,除非灰醇成本或碳稅大幅上漲,否則這一預期無法被下游接受。
據了解,全國規劃、在建、投運的綠醇項目中,約一半選擇了“生物質+綠氫”方案,其余的選擇“二氧化碳(CO2)加氫制甲醇”和“煤化工補綠氫低碳甲醇”方案。劉金成分析指出,當前綠醇裝置設備利用率低、投資巨大、財務成本過高是其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上游原料生物質如秸稈受作物生產季節性及收集儲存不確定性影響,供應量及價格都難以確保穩定和合理。
上海澤瑪克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董躍告訴記者,從原料端看,生物質原料多源于農業生產,存在季節性生產與持續性、穩定性供應之間的矛盾,當下國內尚未形成可用于工業生產的穩定原料供應體系;從市場端看,綠醇替代柴油的接受度存在地域差異性,推廣受限于加注/運輸基礎設施的完善程度,以及下游用戶對綠醇的認知度和使用習慣。
“由于成本偏高,目前國際上一些原定摻燒或單燒綠醇的船只都有意改用液化天然氣(LNG)。綠醇作為發展方向毋庸置疑,但如何推動其與現有甲醇、合成氨行業耦合,利用相關行業的經驗和裝備作為技術依托,去平復或適應綠電、綠氫供應的波動,避免不必要的儲能和儲氫投資,從而將綠醇成本真正降下來,是目前產業應該認真加以研究的。”劉金成說。
綠醇標準有待商榷 不應為“綠”而“綠”
劉金成進一步指出,目前業界對于綠醇的判斷標準還有待商榷。
他談道,國際上認可的生產綠醇的CO2來源有兩個:一個是生物質,另一個是從空氣中捕集。目前許多規劃中的“CO2加氫制甲醇”項目為了驗證工藝可行性,使用從空氣中捕集的CO2。但在實際生產中使用從空氣中捕集的CO2,可行性并不高。一來,原本空氣中的CO2為ppm級,而工業副產CO2濃度大多在90%以上,甚至接近100%,將其排放到空氣中稀釋之后再捕集,是舍本逐末的做法;二來,捕集空氣中CO2的成本要比捕集工業副產CO2高很多。
“我覺得產品是不是綠醇,應體現在碳稅方面。如果你生產1噸甲醇排放2噸CO2,我生產1噸甲醇排放0.5噸CO2,我少繳1.5噸碳稅就可以了,最終目的是減少碳排放。”劉金成表示,最終能夠實現低成本生產綠醇的應該是現在的化肥、甲醇企業。這些企業對生產工藝掌握得比較好,也能較好地應對原料來源的波動。
劉金成強調:“要對‘綠’的概念有正確的認識。綠醇、綠氨生產,應重點在更加有效、低成本地消納綠電、綠氫方面發力。新能源發電應由保證消納向市場化競爭上網轉變,形成更加良性的競爭環境。這對于降低綠氫消耗的綠電成本是有利的,也能促進新能源發電產業更加健康地發展。”
航天長征化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則認為,要盡量多利用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將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耦合,以避免電力波動幅度過大,也避免花費大量資金建設儲能裝置或儲氣裝置等極端求“綠”的做法。
“想要生產綠醇,應該適當地應用煤氣化技術,通過粉煤加壓氣化充分利用高含量一氧化碳,再補充綠氫生產甲醇,過程中不再生成CO2。”這位專家指出,“CO2加氫制甲醇”路線中,有1/3綠氫變成了水,造成極大浪費。他說:“我們不能一味追求綠醇,也要遵守降碳、低能耗和低成本原則。現在綠醇的發展確實存在問題,熱度也確實該降一降,不要為‘綠’而‘綠’。”
內外兼修協同作戰 優化產業發展勢在必行
針對上述問題,中國氮肥工業協會理事長顧宗勤表示,綠醇產業想實現健康發展,要循序漸進、內外兼修。
一要積極探索符合我國特色的發展路徑。可再生能源的替代應是一個循序漸進、逐步推進的過程。因此,在嘗試完全依賴可再生能源制備合成氨、甲醇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可再生能源與傳統甲醇裝置的耦合發展。如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氫部分替代煤制氫、天然氣制氫,或者工業捕集CO2與可再生能源制氫或副產氫生產甲醇等。
二要緊抓傳統甲醇行業綠色轉型發展的難得機遇。合成氨、甲醇行業中的大型企業如央企可以積極申請國家有關政策支持,為下一步生產綠醇做好準備。有上風光電條件的中型企業,要與企業的電力局域網相結合,以降低電力成本;沒有上風光電條件的,可以與當地新能源企業合作,獲取更便宜的電力。另外,合成氨、甲醇行業企業還要特別關注綠電指標的獲取、新能源項目的資源儲備等。
三要努力推動綠醇產業標準化建設。目前綠醇行業標準主要依賴于歐盟的法案和標準,我國在綠醇相關標準上還需要開展大量工作。綠醇是甲醇行業綠色低碳轉型的有效發展路徑,標準的制定和低碳醇的分級將為甲醇行業低碳發展提供指引。在這方面,氮肥協會于2023年11月7日啟動了《綠色甲醇分級標準》團體標準的編制,并于2024年10月正式發布,目前處于試行階段。
四是不斷拓展下游應用范圍。利用綠醇部分替代傳統甲醇,具有深遠的戰略意義。為推動綠醇應用落地,相關單位還要在燃燒技術攻關、關鍵裝備開發和配套設施建設方面不斷投入力量,為綠醇提供技術配套支撐。此外,還應重點拓展綠醇在化工原料領域的應用,積極探索采用綠醇作為化工原料生產綠色低碳化工產品和農業產品,以降低這些領域的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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