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決定在今年5月1日前,對全國范圍內的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情況開展一次專項檢查。此舉意在進一步落實 “限塑”工作各項措施,為深入開展“限塑”整治工作打下一個良好基礎。然而,連日來,記者在實際調查中發現,“限塑令”實施已接近一年時間,但不論流通領域、生產范圍,還是監管環節,執行情況并不盡如人意,與國家所做出的嚴格規定產生了明顯不協調。
去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文件規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隨后,國務院辦公廳又根據具體實行情況,做出補充規定:要求商品零售場所向顧客提供的各種材質的袋制品應向依法設立的生產廠家、批發商或進口商采購,不得接受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免費提供的來歷不明、標志不全、圖文不符合規定的袋制品。然而,“限塑令”發布實施將近一年,在現實中,與“限塑令”公然對抗的現象依然存在,使“白色污染”屢禁不止。問題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大量的免費贈送;另一個就是超薄塑料袋的繼續使用。
在調查采訪中,記者詢問一位蔬菜女攤販:“你每次買賣不論大小都免費送塑料袋,這不降低盈利嗎?”女攤販不屑地說:“現在塑料袋便宜多了,去年每個袋要花費五六分錢,現在一兩分就進到貨了,所以就不計較了。”
其實,這種情況可說是比比皆是,遍及買賣活動的各個角落,在農貿市場、批發市場、沿街小店、流動攤販、早點店鋪……表現尤甚。而只在一些大城市的大型商場、超市等正規經營場所,“限塑令”執行情況比較標準。
據了解,就塑料袋價格而言,原料成本占據了成本的最大部分。去年四季度,原油價格持續下跌,一度下降到30多美元的低價。塑料原料價格與石油價格同步下跌,很多通用原料從高峰時的每噸人民幣17000~18000元,跌至6000元,最低達到5000元。僅去年10月份,一個月跌幅接近50%。塑料袋成本下降,更使“限塑”難度加大。
調查中,記者在多個垃圾處理場依然看到從前的場景:五顏六色的廢舊塑料袋堆積如山,隨風四處飛揚,有的落入農田,有的飄掛在樹上……
這一情景,讓人自然想到了執法監管。去年商務部下發的《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各類超市、商場、集貿市場可自主制定塑料購物袋價格,而且應當對塑料袋明碼標價,但商品零售場所不能低于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不能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標示的價格向消費者銷售塑料購物袋;不能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商品零售場所應當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消費者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數量和價款。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
然而,面對目前各地市場超薄塑料袋的禁而不止,執法部門深感力不從心。據悉,目前各地對“限塑令”具有監管與執法權的有當地商務、工商、物價、質監等監管部門,但現在普遍尚未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多部門協同執法能力較薄弱。江蘇某市工商局執法大隊負責人對記者大談苦衷:“現在單獨由哪個部門執法都有難度。例如,塑料袋價格監管屬于物價部門,塑料袋厚度問題屬于質監部門,是否存在免費贈送又屬商業部門。所以,執法監管必須有統一的辦法,實現多部門聯合行動。”
另外,有專家認為,由于目前塑料原料價格下跌,超薄塑料袋隨之成本降低,企業利潤空間加大,導致生產企業死灰復燃。加上生產這種超薄型塑料袋設備和工藝非常簡單,因此,眼下大批家庭作坊式企業紛紛違法生產也就不難理解。目前國內以河北和浙江部分地區居多,由于其分散性和隱蔽性較強,給監管帶來一定的難度。
業內人士認為,雖然我國“限塑令”發布實施已近一年時間,但從目前實際情況看,要保證“限塑”工作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徹底消除“白色污染”仍有待時日。除了各地之間要強化聯合執法之外,各地政府還應樹立大局意識,摒棄地方保護主義,重點整治生產環節違法生產行為,從源頭上重拳清理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去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文件規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隨后,國務院辦公廳又根據具體實行情況,做出補充規定:要求商品零售場所向顧客提供的各種材質的袋制品應向依法設立的生產廠家、批發商或進口商采購,不得接受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免費提供的來歷不明、標志不全、圖文不符合規定的袋制品。然而,“限塑令”發布實施將近一年,在現實中,與“限塑令”公然對抗的現象依然存在,使“白色污染”屢禁不止。問題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大量的免費贈送;另一個就是超薄塑料袋的繼續使用。
在調查采訪中,記者詢問一位蔬菜女攤販:“你每次買賣不論大小都免費送塑料袋,這不降低盈利嗎?”女攤販不屑地說:“現在塑料袋便宜多了,去年每個袋要花費五六分錢,現在一兩分就進到貨了,所以就不計較了。”
其實,這種情況可說是比比皆是,遍及買賣活動的各個角落,在農貿市場、批發市場、沿街小店、流動攤販、早點店鋪……表現尤甚。而只在一些大城市的大型商場、超市等正規經營場所,“限塑令”執行情況比較標準。
據了解,就塑料袋價格而言,原料成本占據了成本的最大部分。去年四季度,原油價格持續下跌,一度下降到30多美元的低價。塑料原料價格與石油價格同步下跌,很多通用原料從高峰時的每噸人民幣17000~18000元,跌至6000元,最低達到5000元。僅去年10月份,一個月跌幅接近50%。塑料袋成本下降,更使“限塑”難度加大。
調查中,記者在多個垃圾處理場依然看到從前的場景:五顏六色的廢舊塑料袋堆積如山,隨風四處飛揚,有的落入農田,有的飄掛在樹上……
這一情景,讓人自然想到了執法監管。去年商務部下發的《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各類超市、商場、集貿市場可自主制定塑料購物袋價格,而且應當對塑料袋明碼標價,但商品零售場所不能低于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不能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標示的價格向消費者銷售塑料購物袋;不能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商品零售場所應當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消費者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數量和價款。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
然而,面對目前各地市場超薄塑料袋的禁而不止,執法部門深感力不從心。據悉,目前各地對“限塑令”具有監管與執法權的有當地商務、工商、物價、質監等監管部門,但現在普遍尚未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多部門協同執法能力較薄弱。江蘇某市工商局執法大隊負責人對記者大談苦衷:“現在單獨由哪個部門執法都有難度。例如,塑料袋價格監管屬于物價部門,塑料袋厚度問題屬于質監部門,是否存在免費贈送又屬商業部門。所以,執法監管必須有統一的辦法,實現多部門聯合行動。”
另外,有專家認為,由于目前塑料原料價格下跌,超薄塑料袋隨之成本降低,企業利潤空間加大,導致生產企業死灰復燃。加上生產這種超薄型塑料袋設備和工藝非常簡單,因此,眼下大批家庭作坊式企業紛紛違法生產也就不難理解。目前國內以河北和浙江部分地區居多,由于其分散性和隱蔽性較強,給監管帶來一定的難度。
業內人士認為,雖然我國“限塑令”發布實施已近一年時間,但從目前實際情況看,要保證“限塑”工作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徹底消除“白色污染”仍有待時日。除了各地之間要強化聯合執法之外,各地政府還應樹立大局意識,摒棄地方保護主義,重點整治生產環節違法生產行為,從源頭上重拳清理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