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煤層氣開采兩權分置矛盾亟須解決
對于煤層氣開采爭議最大的煤層氣采礦權,一直是晉煤集團心中的痛。晉煤集團副總工程師何輝在接受CBN采訪時直接表示:目前晉煤集團還沒有煤層氣的礦權,“原來具備煤炭的采礦權就能開采煤層氣”。
2007年4月17日,國土資源部下發了《關于加強煤炭和煤層氣資源綜合勘查開采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 96號)(下稱“96號文”)。96號文規定,已依法取得煤炭采礦許可證的采礦權人,在本礦區范圍內以地面抽采方式開采煤層氣的,應依法補辦煤層氣采礦許可證;進行井下煤層氣回收利用的,不再另行辦理煤層氣采礦許可證,但應切實采取措施,不斷提高煤層氣回收利用水平。
根據1998年國務院下發了《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規定中國礦權設置實行“申請在先”和“探礦排他性原則”。同時,國家對瓦斯資源開發實行一級管理,國土資源部直接負責瓦斯礦權登記和發證,而煤炭礦權則按礦井規模分別由省、部兩級國土部門登記發證。這樣煤礦企業建設新井獲取資源,首先必須由獲得煤層氣礦權企業的同意。
對于這個規定,煤炭企業很惱火。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廳長王守禎曾呼吁:國家盡快解決煤炭、煤層氣開采兩權分置的矛盾,實行采礦權和采氣權開發主體一致。
根據煤炭企業的說法,煤層氣企業只懂采氣,不懂采煤,他們按照他們的規劃采氣,會破壞煤層,給煤礦企業采礦造成不必要的困難。
而煤層氣企業也覺得冤枉,自己通過國家登記合法取得了礦權,煤炭企業在自己礦區內非法開采,卻無能為力,也不斷請求“國家保護”。
何輝表示,晉煤集團正在積極申請,國土資源部7月底前應該會批準晉煤集團300平方公里的煤層氣采礦權。
6月12日,國土資源部地勘司專門召集了中石油、中聯煤和晉煤集團的負責人開會聽取意見。“這證明國家對于目前出現的問題已經非常重視了。”何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