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屆全國兩會上,關于提高國家科技投入效率的問題,往往是代表委員們關注的熱點話題。會上常常能收到不少有價值的建議和意見,對此中央政府也出臺了一些有針對性的措施。但從總體來看,該問題至今仍然沒有形成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
筆者曾從事化工科研工作多年。一般來講,企業、學校或者科研院所要爭取到國家科技經費的支持,需要過三道關:一是申報關,二是審批關,三是驗收關。目前來看,各級政府科技主管部門的工作重點大都放在前兩道關上,而最關鍵的驗收關卻往往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尤其是對項目驗收后的推廣和產業化,更缺少進一步的跟蹤。
由此帶來的嚴重后果是:為迎合政府部門重前期、輕后期的風格,不少項目承擔方同樣也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前兩關上,往往花大力氣對項目巧施包裝以爭取立項資格,然后費盡心機爭取審批,一旦經費到手,便大功告成。至于這些錢是否真正用到了需要的地方,能產生多少效益,就成了一筆糊涂賬。這也是我國目前化工科技成果轉化率低,產業化水平更低的原因之一。
筆者以為,要提高國家科技投入效率,科技部門必須對項目資金使用全過程進行跟蹤考核,密切掌握資金的具體去向和產生的實際效益,做到既要心中有數,還要手中有賬。對于劃撥的每一筆經費,無論其金額大小,科技部門都應該建立一本清晰的臺賬,要求項目承擔單位對經費的使用情況、取得的成果、產生的效益等進行定期反饋并記錄。
同時,政府部門還應制訂一套科學的考評制度,根據不同項目的性質,對項目承擔單位科研能力、誠信度等的綜合素質進行打分,對于那些投入產出效益較高、成果突出的項目承擔方,不僅在下一次項目申報時可重點傾斜,在資金支持力度上也要進一步加大;對于那些濫用資金或者說效益不佳者,則要降低甚至取消其申報資格。只有這樣,項目承擔方在使用國家撥款時,才會自覺地把錢用在刀刃上。
當然,實行對項目資金的全過程跟蹤考核,必然涉及到政府部門人力不足的問題。對此,筆者認為主管部門盡可放權,做好引導和監督,將具體的事務性工作委托給行業協會等來操作。雖然科技體制改革是一項極其復雜的工程,但國家投入的每一分錢都來源于納稅人,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科研項目承擔單位,都應該抱著對納稅人高度負責的態度,想方設法管好每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