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等高危行業污染環境問題一直受到社會普遍關注。而隨著國家對民生的日益重視,高危行業污染事故賠償問題,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新話題。針對一些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企業往往因無力賠償而破產,而受害人和生態環境只能由政府和社會來承擔損失的這一難題,近日,廣西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與廣西保監局聯合推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為出現環境污染事故的投保企業,妥善解決賠償難題,開辟了一條路徑。目前,一批企業已做好簽約計劃。
環境責任保險又被稱為“綠色保險”,是圍繞環境污染風險,以被保險人發生污染水、土地或空氣等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截至目前,我國環境保護部與中國保監會已在湖南、江蘇、上海、重慶、深圳等省市開展了試點工作。
近年來,廣西化工行業迅猛發展的同時,部分企業污染問題也令人擔憂。廣西自治區環保廳掛牌督辦的環境污染案件中,化工、重金屬企業等企業都是督辦的重點。為此,廣西等地的保險企業,也陸續開發了多個環保保險險種,比如,平安財產保險有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華泰財產保險有場所污染責任保險、人保財險有高新技術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太平洋財產保險有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險等等。但廣西相關企業購買環境污染保險的積極性并不高,之前各保險公司的此類險種遭遇了“零投保”。
為盡快改變這一狀況,廣西自治區環保廳與保監局近日聯合發文,確定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推行方案,要求逐步加強推行廣西的環保責任險,讓環境污染高危企業都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第一步,在今年9月30日之前,涉重金屬企業、涉鉛蓄電池行業和再生鉛行業,必須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第二步,位于重點區域的重點企業及環境風險較大的生產企業,必須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第三步,試點范圍內的化工、重金屬冶煉、有色金屬礦采選、沿江沿河等高環境污染風險企業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列為污染責任險的參保對象,必須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最后實現環保責任險全覆蓋。截至目前,華錫集團等企業已花100多萬元購買了投保金額為4800萬的環保責任險,其他企業也做好簽約計劃。
廣西保監局財產保險監管處負責人介紹,企業購買環保責任險的意義,不僅僅在于出了問題之后有人進行賠償,畢竟環污事件發生,不論對環境、附近居民,還是企業都是“多敗俱傷”。其次,保險行業有專業的風險防范專家,企業投保之后,專家會先期介入,指出并幫助企業排除環保風險點,做到防患于未然。
廣西磷化工行業協會70余家會員企業中,目前尚沒有企業購買該險種。該協會黃秘書長認為,我國現階段對環保責任的認定尚“無法可依”。除了對法律制度的要求外,責任險的經營還面臨著很多挑戰,如產品條款的制定多依據以往的訴訟案例、費率厘定多根據以往的實際損失等。較之一般的責任險,環境污染責任險面臨的風險更為特殊:一是風險的識別和量化困難,技術難度大;二是污染造成的損失巨大。
不少企業誤以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就是讓那些排污企業向保險公司投保,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由保險公司來賠償。但實際上,有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并不意味企業就可以放心大膽地去污染。因為環境保險的收費與企業污染程度成正比,如果企業發生污染事故的風險極大,那么高昂的保費會壓得企業不堪重負。“環保責任險應該通過企業的主動行為,保險公司的市場參與行為,以及政府的推動行為,再加上法律的保障行為才可能有實效。”黃秘書長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