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已經2011年9月21日國務院第17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據新的規定,從11月1日開始,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原油、天然氣資源稅實施從價計征,稅率為5%-10%。這比之前試點時期5%的稅率進一步提高。
資源稅改革的推行對油氣生產企業將會產生負面影響,主要體現在稅收成本的上升方面。海通證券就此對中國石油和中國石化的盈利變化進行了測算。
測算結果顯示,在資源稅改革后,2011-2012年中國石油的EPS將分別減少0.04、0.01元;中國石化的EPS將分別減少0.01、0.04元。
海通證券預測中國石油2011年EPS為0.84元,中國石化2011年EPS為0.89元。
海通證券表示,石油特別收益金起征點上調值得期待,如果起征點能從40美元/桶上調至50美元/桶,將基本抵消資源稅改革對油氣生產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