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5月08日訊
'五一'節前,由江蘇省環保產業協會主辦的土壤修復技術推介會在南京開幕。從目前的情況看,江蘇省化工企業污染地塊修復已進入大面積加速治理階段。
進入新世紀以來,江蘇省大批化工企業出城進園,特別是2008年太湖藍藻污染事件發生后,環湖蘇錫常地區化工企業出現集中關停搬遷行動。隨后,江蘇省連續3年開展了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活動,并相繼關閉、搬遷了4600多家污染嚴重的化工企業。目前,該省省轄13個地市主城內鮮見化工企業的蹤影,而且眾多縣(市)也對主城區原有的化工企業實施外遷。為此,省內遺留著眾多待土壤修復的化工企業遺址。而隨著土地資源的日趨緊張,污染地塊修復利用被各地政府提上了議事日程。
據記者了解,目前,江蘇已開始修復和尚待修復的化工污染土地數量十分龐大。如,蘇州化工廠原址,占地600畝;南京化工廠原址,占地700畝;南通姚港化工區,占地600畝;常州化工廠原址,占地1500畝;江蘇北方氯堿原址,占地580畝……而且,各地亟待修復的毒土壤呈現蘇北、蘇中、蘇南逐漸增多的分布態勢。
'全省污染場地修復工程總金額將達數十億元,以化工行業為主。'江蘇大地益源環境修復公司副總經理辜曉平的說法印證著毒土壤的普遍存在。近3年來,該公司已在全省承擔9項土壤修復工程,去年合同額9000多萬元,今年可達1億元。
專家特別提醒,由于化工企業遺址毒土壤千差萬別,所以做好診斷是基礎,要對癥下藥,不能產生副作用,特別要防止產生二次污染。
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土壤污染防治學科首席專家林玉鎖表示,土壤修復應采取差異化治理,也就是根據土壤污染程度,實行'原位+異位處理處置'的修復模式。他認為,在處理毒土壤過程中,位于中心位置污染最嚴重的部分應進入水泥窯焚燒,1000℃的高溫可將污染物完全分解;中度污染土壤則通過添加氧化劑進行氧化;最外圍的低污染土壤在添加穩定試劑固定后,進行安全填埋。
據林玉鎖介紹,南京環科所于2006年開始參與全國土壤污染情況調查,其中就包括一個污染土壤修復試點專題,目的就是了解我國土壤修復技術的研究進展,并進行修復模式探索。目前已選擇了8個試點項目的修復,積累了一定治理經驗。
然而,據記者了解,由于各地對化工企業遺址利用的心情迫切,本來應是高技術含量的土壤修復工程,往往被簡單化成換土方工程,即將污染土壤挖出,再移來凈土回填的簡單處理方法,而很少使用治本的生物修復技術。對此,專家建議,在我國缺乏土壤修復技術的情況下,應多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從而加速國內化工企業遺址的修復利用工作。
江蘇目前正在積極引進國外經驗為己所用。今年4月,江蘇圣泰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日本EBH株式會社合作,引進后者控股子公司ISS公司的'原位置修復'技術優勢,根據污染特點將不同凈化藥劑和施工工藝進行組合。而'五一'節前參展南京土壤修復技術推介會的美國地下水藥劑開發公司,因其土壤修復技術——Geo-Seal阻隔系統被廣泛應用于環境受損場地,諸如石油、化工、農藥等廢棄工廠遺址,因而備受多家化工土壤修復單位的青睞。
面對日益提速的土壤修復產業,業內人士呼吁應盡快出臺土壤修復國家標準,建立相關市場操作規范,其目的是既可以保證修復后的土地得以安全使用,又可使施工單位獲取合理的投資回報。
據江蘇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工程師胡嵐介紹,2008年省環科院中標南京浦口區浦津化工公司原址修復項目,在國內缺少相應標準的情況下,采用的是荷蘭標準。鑒于中標價僅551萬元,只能采用綜合修復。即將少量重污染土挖走處理;中、輕度污染土原位處理(先在現場攤曬,自然揮發,降低污染濃度后依次放進大池子'洗澡'),土洗干凈后回填原位,現場再種上黑麥草吸附有毒物質。
為保證在土壤修復過程中不產生副作用和二次污染,專家特別提醒,一方面要專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修復后的地塊進行檢測;另一方面要強化政府的督導作用。在這方面,張家港市的經驗值得借鑒。據張家港市環保局局長陶平介紹,該市對污染地塊一律遵循先修復再開發的原則,第一責任人是政府,實施主體是原企業或者土地使用者;而土壤修復所需費用,一部分來自對拆遷企業的補償費,一部分出自土地開發單位享受到的減免、配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