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全行業企業順利應對REACH法規,保證中歐化學品貿易不受阻礙,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近日專門成立了應對歐盟REACH法規工作小組,同時經商務部同意,成立了石油和化工行業應對歐盟REACH法規技術服務中心。協會應對REACH法規方面的主要工作也將由以前的了解、研究、反映和宣傳,轉變為指導企業去進行注冊登記的全方位服務。
歐盟REACH法規已經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并將于今年6月1日起開始進行產品的預注冊。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副會長潘德潤本月初表示,協會在應對REACH法規方面正在做五件事:一是對出口歐盟的石油、石化、化工產品情況和出口企業進行了摸底和分析,以便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二是物色化學品注冊方面的中外合作伙伴,建立注冊渠道;三是計劃在3月份召開一個全行業的化學品預注冊工作會議,邀請歐盟化學品管理局的相關專家介紹預注冊的工作流程等情況;四是成立應對歐盟REACH法規工作小組、石油和化工行業應對歐盟REACH法規技術服務中心,加強這方面的領導和協調;五是做好化學品預注冊方面的準備工作,迎接6月1日開始的預注冊。
積極爭取話語權
作為中國應對REACH法規部際聯席會議成員之一,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較早地就介入了相關工作。當初,協會前會長譚竹洲兩次給歐盟委員會環保總司司長Margot Wallstrom先生寫信,就REACH法規提出了中國石化協會的看法與意見:
第一,歐盟的REACH法規是單邊行為,不符合WTO“協商一致”規則,歐盟把地區性的法律法規推向世界,作為一種貿易技術壁壘,與TBT規定不一致,遠比配額、許可證等非關稅壁壘更具有隱蔽性和使用廣泛性。
第二,REACH法規沒有考慮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差異。
第三,REACH法規實施過程的不公平性和操作復雜性必須進行修改,建議歐盟成立REACH法規的組織實施機構。
第四,根據WTO平等、公平原則,應該對發展中國家給予一定的技術援助。如,對歐盟和我國檢測機構提供的數據、資料應實現互認;減免注冊費用,增加知識產權對發展中國家傾斜,并優先給予行業協會集體注冊的權力。希望在WTO框架內在相關國際組織中開展多邊會談,傾聽發展中國家的要求,使REACH法規有利于世界化工的發展。
同時,協會向國家質檢總局上報了行業的意見與建議,得到質檢總局的肯定。由質檢總局代表我國政府向歐盟闡明了態度,提出了修改意見,引起了歐盟的高度重視。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利用中日、中韓化工官民對話機制,分別與日本化工協會、韓國石化協會,就REACH法規進行了交流和研討,并多次協商代表亞洲化學工業向歐盟表明態度,提出意見。
致力宣傳培訓工作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始終致力于REACH法規的宣傳、動員,企業調查以及相關培訓工作,主要有:
成立包括五大公司、專業協會在內的應對REACH法規的行業協調小組。
籌措6萬余元購買了約70萬字的中文版《綠皮書》(即“白皮書”和REACH法規),免費贈送給各專業協會以及相關的企事業單位,為專業協會和企業進行REACH法規研究提供材料。
在商務部的組織下,對江蘇、浙江和山東等省的主要出口企業進行了調查,了解企業向歐盟地區的出口貿易情況,以及企業對REACH法規的應對準備情況。
召開各種會議,其中包括召開應對REACH法規的國際會議,進一步在行業內宣傳動員。一方面請歐盟官員向中國企業介紹REACH法規,了解REACH法規的基本內容和精神實質;另一方面,相互交流對REACH法規的認識和應對的準備工作。
組織REACH法規的培訓,除介紹、講解REACH法規的基本知識外,重點提高企業應對REACH法規的重要性的認識,解決一些認識問題。
歐盟REACH法規已經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并將于今年6月1日起開始進行產品的預注冊。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副會長潘德潤本月初表示,協會在應對REACH法規方面正在做五件事:一是對出口歐盟的石油、石化、化工產品情況和出口企業進行了摸底和分析,以便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二是物色化學品注冊方面的中外合作伙伴,建立注冊渠道;三是計劃在3月份召開一個全行業的化學品預注冊工作會議,邀請歐盟化學品管理局的相關專家介紹預注冊的工作流程等情況;四是成立應對歐盟REACH法規工作小組、石油和化工行業應對歐盟REACH法規技術服務中心,加強這方面的領導和協調;五是做好化學品預注冊方面的準備工作,迎接6月1日開始的預注冊。
積極爭取話語權
作為中國應對REACH法規部際聯席會議成員之一,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較早地就介入了相關工作。當初,協會前會長譚竹洲兩次給歐盟委員會環保總司司長Margot Wallstrom先生寫信,就REACH法規提出了中國石化協會的看法與意見:
第一,歐盟的REACH法規是單邊行為,不符合WTO“協商一致”規則,歐盟把地區性的法律法規推向世界,作為一種貿易技術壁壘,與TBT規定不一致,遠比配額、許可證等非關稅壁壘更具有隱蔽性和使用廣泛性。
第二,REACH法規沒有考慮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差異。
第三,REACH法規實施過程的不公平性和操作復雜性必須進行修改,建議歐盟成立REACH法規的組織實施機構。
第四,根據WTO平等、公平原則,應該對發展中國家給予一定的技術援助。如,對歐盟和我國檢測機構提供的數據、資料應實現互認;減免注冊費用,增加知識產權對發展中國家傾斜,并優先給予行業協會集體注冊的權力。希望在WTO框架內在相關國際組織中開展多邊會談,傾聽發展中國家的要求,使REACH法規有利于世界化工的發展。
同時,協會向國家質檢總局上報了行業的意見與建議,得到質檢總局的肯定。由質檢總局代表我國政府向歐盟闡明了態度,提出了修改意見,引起了歐盟的高度重視。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利用中日、中韓化工官民對話機制,分別與日本化工協會、韓國石化協會,就REACH法規進行了交流和研討,并多次協商代表亞洲化學工業向歐盟表明態度,提出意見。
致力宣傳培訓工作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始終致力于REACH法規的宣傳、動員,企業調查以及相關培訓工作,主要有:
成立包括五大公司、專業協會在內的應對REACH法規的行業協調小組。
籌措6萬余元購買了約70萬字的中文版《綠皮書》(即“白皮書”和REACH法規),免費贈送給各專業協會以及相關的企事業單位,為專業協會和企業進行REACH法規研究提供材料。
在商務部的組織下,對江蘇、浙江和山東等省的主要出口企業進行了調查,了解企業向歐盟地區的出口貿易情況,以及企業對REACH法規的應對準備情況。
召開各種會議,其中包括召開應對REACH法規的國際會議,進一步在行業內宣傳動員。一方面請歐盟官員向中國企業介紹REACH法規,了解REACH法規的基本內容和精神實質;另一方面,相互交流對REACH法規的認識和應對的準備工作。
組織REACH法規的培訓,除介紹、講解REACH法規的基本知識外,重點提高企業應對REACH法規的重要性的認識,解決一些認識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