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國家稅務總局6日發布的消費稅征繳新政,將消費稅的征繳范圍一下子擴大到了所有液態石化產品,且該稅收政策征收對象擴展至非工業企業。
據ICISC1了解,目前市場人士觀望心態較為普遍,等待2013年1月1日該項新政的執行效果。不過政策中的征收范圍加大,或許是成品油消費稅征收環節改革的前兆。后期有兩種可能:一是出具明確的細則,明確對哪些產品將具體征收消費稅;二是改革成品油消費稅征收環節,從煉廠征收改為從批發環節或零售環節征收。
若是后者此次消費稅政策或許更積極意義。通過稅收政策的改變,來重新理順成品油鏈條環節中弊病,減輕煉廠繳納消費稅的壓力,調動煉廠生產積極性;從批發環節或終端環節征收,有利于避免稅收中存在的漏洞;另外該稅收政策也有利于減少因“價內征稅”而帶來的其他稅收增加,從而有利于降低油價。
從2009年開始中國成品油進行稅費改革,各種公路費及燃油稅等變為成品油消費稅,且該稅收改變為從煉廠環節征收,及每噸汽油的出廠價格增加1385元/噸,柴油增加940.8元/噸,這不僅增加了煉廠在生產環節所需要墊付的資金,而且增加了成品油在流通環節所需的資金。煉廠人士表示,消費稅的征收占用煉廠大量的生產資金,由此導致的資金成本壓力較大,中石油中石化多次向監管部門建議改革成品油征稅環節,減輕煉廠所承擔的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