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廳、自治區政府金融辦、自治區保監局聯合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意見》(后簡稱《意見》),化工企業作為高危行業已經率先試點推行。《意見》的出臺,將對自治區化工行業保護環境和預防環境污染發揮積極的引導作用。
據介紹,該《意見》明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堅持強化環境風險管理、減少污染事故糾紛、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穩定為目標,積極穩妥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開展,充分利用保險的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功能,推進提高環境污染事故預防能力,建立環境污染事故勘察、定損與責任認定機制,建立規范的理賠程序。經過一到兩年的試點工作,初步建立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風險評估、損失評估、責任認定、事故處理、承保理賠等各項機制不斷健全。
近幾年,內蒙古化工產業發展迅猛,由環境污染帶來的草原生態惡化風險也在急劇上升。《意見》的出臺實施,將進一步提高全區化工行業環境污染風險管理水平,切實發揮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保障作用。化工企業利用保險工具可以有效地分散經營風險、提高和維護受害人權益保障,化解矛盾,從而提升自治區化工行業環境管理水平。
截至12月上旬,呼和浩特市已經有內蒙古三聯化工公司、內蒙古紅旗化工公司、中海油天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呼和浩特同蒙化工有限公司等近10家化工企業率先參加該險種的保險。烏海市也擬在全市化工行業中推行污染責任險,屆時烏海市氯堿化工、煤化工、精細化工等各類化工企業近80家企業也將加入其中。
據悉,內蒙古將力爭到“十二五”期末,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達到相對完善水平,并在內蒙古全區化工企業內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