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國稅總局正處在漩渦的中心,左右為難。
2月22日有知情者向記者透露:“跨國化工巨頭們與國稅總局的協商并不理想,前者正在評估事態發展對企業經營、可能造成的影響。”
春節前,以巴斯夫為首的跨國化工巨頭專程赴京,找國稅總局要說法。一切矛盾起因于去年11月6日國稅總局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消費稅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47號文)。文件要求從2013年1月1日起,各地國稅局對所有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產加工的液態狀(瀝青除外)產品,均征收成品油消費稅。
上述知情者稱:“為了堵住成品油消費稅的征收漏洞,國稅總局決定對所有液體化工品都征收消費稅。因為僅2012年成品油消費稅偷漏稅金額即達70億元左右。”
隨即,國內石油化工業整體陷入不安中。有媒體報道稱,巴斯夫甚至將為此每年多支出5億元稅金。征稅消息一出,大批化工企業迅速開始減產,甚至停產。因此,巴斯夫等企業上京請命,希望國稅總局在正式擴征成品油消費稅時,能夠對化工品實施免征,“化工品并不進入成品油消費領域,一旦遭遇成品油消費稅擴征,是屬于被錯殺的。”
巴斯夫等認為,成品油消費稅擴征實施“一刀切”,將令歐盟在華相關化工企業遭受重創。即便“47號文”中有關于免稅產品的條款,但由于國內石化產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建立并不健全,免稅條款不具備可操作性。
外資化工巨頭們希望國稅總局能夠列明哪些石化產品需征稅,哪些可以免征,以便這些企業能夠按圖索驥,調整自己未來的企業發展規劃。
不過,巴斯夫等企業并未向記者完整陳述他們的想法,僅表示正在評估事態發展對公司的影響。巴斯夫官方聲明表示:目前相關稅收法律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對成品油征收消費稅,對化工產品不征收消費稅。“據我們了解,后續可能會有補充性的法規出臺,等出臺后我們再作出評估。”
據本報記者了解,目前,地方有關部門尚沒有完全按文件要求開始征收消費稅。上述知情者透露:“山東省國稅局總局甚至出臺《關于成品油消費稅管理問題的公告》(10號文),希望能令當地部分受影響化工企業規避47號文的沖擊,但國稅總局并不認可這種做法。”
目前,國稅總局已開始擬定“47號文”的征收細則,預計兩會后將頒布實施。
集體申訴
歐盟商會組織跨國化工企業赴國稅總局申訴,但未見成果
此次赴京找國稅總局“討說法”的跨國化工巨頭隊伍龐大,它們以歐盟商會的名義向國稅總局申訴了要求免稅的理由,國稅總局方面也派出了以一位司局級官員為首的團隊出面接待。
上述知情者透露,巴斯夫內部負責稅務的官員是此次歐盟商會代表團的領頭人。他向國稅總局表示稱,成品油消費稅擴征將對歐盟駐華化工企業造成巨大影響,而這不是企業應該承擔的稅負。
“這些企業的產品基本都是工程塑料、化工化纖、清潔能源等下游產品的原料,雖然和調和成品油一樣,都是以原油為原料的,但這些產品并不進入成品油消費領域,因此不該被征收消費稅。”上述知情者透露。
“47號文”中有部分免稅條款,同意符合國家標準或石油化工行業標準的相應規定(包括名稱、型號和質量標準等與相應標準一致)的產品可以免稅。但石化產業鏈綿長,覆蓋上下游數萬種產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體系建立并不完善,大部分化工產品不在免稅名單上。
不僅是跨國公司,國內企業也將受到此次消費稅擴征的影響。山東化工企業負責人王軍(化名)就明確告訴記者,它們的產品是通過深度加工原油副產品生產芳構化和烷基化成品油。“過去掙的就是少繳納的成品油消費稅,如果擴大征稅范圍,那么公司只有停產。在山東不止我們一家,將關系到幾十家企業、十余萬員工的生存。”
石化三巨頭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同樣是成品油消費稅擴征的主要對象,其承擔的資金甚至比跨國公司們更高。
這些石油央企的產品覆蓋了煉化領域,中石油、中石化不但是乙烯、聚乙烯等上游液體石化原料在國內僅有的供貨商,而且還是丙烯、橡塑等大宗化工產品在國內市場中的主要供應者。中海油甚至一度還是山東地煉企業最主要的燃料油供應商。
“一旦成品油消費稅擴征,那么它們的化工業務將面臨巨額的消費稅,最終它們將不得不改變產品結構,盡可能實現產品的內部消化,從而加劇國內化工原料市場的緊張程度。”中石化經濟技術研究院高層坦言。
到目前為止,國稅總局并未改變擴征初衷。“接待企業申訴團的那位司長明確表示,成品油消費稅擴大征收范圍,是從國家整體經濟形勢考慮,企業應服從國家的整體需要。”上述知情者向記者轉述稱。
漏征70億元
現行成品油消費稅制度存巨大漏洞,國稅總局震怒
國稅總局的堅持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
自成品油消費稅開征以來,不法商人花樣百出偷逃稅款。高爾化學等多家跨國公司先以化工用油、動力煤油等名義大量進口非標號成品油,再將這些成品油與煉油廠出產的標號成品油進行調和,從而獲取暴利(詳見本報2011年3月《兩跨國巨頭涉嫌近十年最大石油走私案》)。
2011年后,隨著進口環節打擊力度的擴大,一些國內廠家又開始在深度加工化工品上下功夫。它們從上游煉化企業采購混合芳烴、液化石油氣、MTBE(甲基叔丁基醚)等化工原料,通過深度加工,即可以生產芳構化、烷基化成品油。
息旺能源分析師廖凱舜說:“這些油品有的甚至不需要與標號成品油進行調和,直接就可以當做成品油進行銷售,卻完全不需要繳納任何消費稅,因此其價格也比標號成品油每噸低300元以上,相關廠商大獲其利。”
據息旺能源測算,僅2012年國內調和油總銷量達1200萬噸以上,其中包括至少300萬噸以進口混合芳烴生產的調和油,以及至少150萬噸國內廠家生產的芳構化、烷基化成品油,還有很多非標號汽油。
這些成品油主要是汽油,都是以化工品進行納稅申報,多數沒有繳納每噸1388元的成品油消費稅。僅以一半產品未全額繳稅計算,2012年國內偷逃成品油消費稅總額也高達70億元以上,實際逃稅金額可能更高。
對此說法,國稅總局有關部門未予回應,但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內的多個權威機構未予否認。
1月28日,國家發改委公布2012年中國成品油表觀消費量為2.5080億噸,其中汽油8684萬噸,柴油1.6972億噸。若息旺能源數據無誤,那么2012年國內逾1/8的汽油無疑是偷稅銷售的。
成品油消費稅設立的初衷是為實現“費改稅”,以成品油消費稅為替代,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然而現在卻有千萬噸成品油銷售未繳稅,數十億元成品油消費稅收流失。
“47號文”明確規定,不但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航空煤油、潤滑油和燃料油應按相應的規定征收消費稅。而且在上述產品之外,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產加工的產品,只要不符合相應國標或行業標準,在省級以上質檢部門產品質量驗證后,也將按石腦油或燃料油征收消費稅。
這一殺手锏反而讓石化企業嚇了一跳。跨國化工巨頭來華開廠,瞄準的就是中國低廉的人力成本和巨大的潛在消費市場。以巴斯夫為例,1997年巴斯夫與中石化攜手,投資29億美元在南京建立了包含60萬噸/年乙烯在內的龐大揚巴一期化工項目。2009年雙方又共同投資14億美元,將乙烯產能擴展至75萬噸/年,并計劃另投資10億美元,延伸產業鏈生產更多化工品。
BP、埃克森美孚、殼牌等在華也都是動輒幾十億美元的大項目。上述知情者稱:“這些大乙烯項目的很多產品都是以石油為原料的,生產液態化的丙烯、純苯等產品。如果嚴格執行,都將面臨成品油消費稅擴征的沖擊。”
另一家美資跨國巨頭也持同樣看法。其駐華官員指出,受“47號文”影響,該公司在華兩家合資化工企業每年至少要多繳納過億元的稅收,這將極大影響它們2013年利潤。
“我們沒有參加歐盟商會的行動,但目前正在與地方國稅部門進行協商,期望盡早解決這個問題。”該駐華官員說。
下有政策
地方稅務部門助企業避稅,國稅總局提出不滿
山東是全國最主要的調和油生產基地,一旦“47號文”開始執行,打擊無疑是巨大的,甚至“當地將面臨全行業死亡”。
王軍告訴記者,2012年11月7日之后的兩個月,就感覺像末日來臨一樣:業內所有工廠全部停產、下游經銷商不但不進貨,而且還拼命向市場低價拋貨,都希望能趕“47號文”執行前逃生。
所以從“47號文”頒布伊始,大批山東化工企業就都聚集在山東省煉油化工協會會長劉愛英身邊商討對策,并通過劉向山東省政府轉述企業的困難,期望政府出于地方稅收和十余萬人就業等因素考慮,向企業伸出援手。
于是,山東成為最先對“47號文”進行扭曲的地方。2012年底,山東省國稅總局出臺“10號文”。其中明確提出:省內稅務部門征收消費稅時,對“47號文”中所提到的“其他原料”暫按“其他原料油”處理。這就令王軍的同行們暫時緩了一口氣,它們都是以液化石油氣為原料生產MTBE等產品的。
為了取得國稅總局的理解,山東國稅總局官員甚至為此專門赴京向國稅總局作出解釋說明。
隨后,中石化內部傳出消息,經該公司與國稅總局溝通協商,沒有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但無法直接調制消費稅應稅油品的石化產品,包括石油酸、無機物及附表所列30類其他化工產品等,仍暫不申報消費稅。因此,中石化旗下包括裂解C5、C9、間戊二烯等30類石油化工產品暫不申報征收成品油消費稅。
“現在只是得到暫不、或暫緩征收的通知,征收細則的詳情誰也不知道,因此樂觀看待為時尚早。”上述知情人士稱。
目前,安徽、江蘇等調和油生產企業集中的地區已經開始觀望,等待國稅總局進一步的征收細則。
前景可能的確不容樂觀。上述人士透露,在跨國公司與國稅總局的協商過程中,國稅總局帶隊的司長對山東國稅總局“10號文”表示不滿,指出國稅總局將糾正山東的錯誤。
誰來買單?
稅負將最終轉嫁到下游各個與化工相關的行業
看似是石化企業擔心“47號文”落地,但實則是整個下游行業都將受損。
在消費升級、人民生活水準改善等概念影響下,包括跨國化工企業在內的中國化工業早已轉變理念,中國早就不再是單純的加工廠,而是各大企業全球戰略中最重要的市場。
知名跨國化工巨頭陶氏化學大中國區總裁石博韜就曾明確告訴記者,大中華區現在是陶氏在全球的第二大國際市場,而且最終有望發展成為陶氏全球最大的市場。該公司預計,未來五年內,陶氏在大中華區的年銷售額將翻一番。
中國石化(600028.sh)2012年中報也顯示,該公司當年上半年化工板塊包括基礎有機化工品、合成樹脂、合成橡膠、合成化纖等六大類產品實現銷售額1920億元,較2001年已增長4.43倍。
所以不論是跨國公司,還是中國本土企業,沒有哪家會因為成品油消費稅的增加而放棄這個市場。
最終的結果只有下游買單。上述中石化經濟技術研究院高層認為:“47號文真施行一刀切,那么國內化工品價格肯定會迎來一波升勢,受沖擊的企業一定會將成本轉嫁出去,產品將大幅漲價。”
該研究院高層指出,隨著過去十年全球化工業產能向中國集中,中國已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化工品生產基地。一旦價格波動,不但影響到本土市場,而且對全球化工品市場都會產生沖擊,進而對全球經濟產生影響。
“目前,全球玩具制造業、服裝產業、汽車家電等行業都離不開處于上游的中國化工品的支持。如果這些上游化工企業稅務成本大幅上升,難免對下游產業造成影響。而且消費稅沖擊越靠近產業鏈上游,對下游產業影響越大,畢竟上游的產能集中度遠高于下游,其議價能力也強于下游。”該高層說。
雖然業內也有部分專家持樂觀的觀點,但他們同樣認為成品油消費稅的擴征將對國內化工品市場的價格造成影響。
末端征稅
專家提出的解決方法是銷售環節征稅,國稅總局已有此意
成品油消費稅執行以來,中石油、中石化就承受了輿論壓力。有觀點將國內油價與美國價格放在一起比較,以此抨擊中石油、中石化靠國內壟斷地位,謀取暴利。
在2009年出臺的成品油定價方案中規定,在取消養路費等原有稅費后,汽油要多繳1000元/噸、柴油800元/噸消費稅。國家將消費稅的征收環節放在了煉油環節,期望只通過對中石油、中石化、山東地煉等的管控,實現消費稅的代收代繳,從而大大減少征稅成本。
對“兩桶油”來說,它們有意愿向社會說明消費稅的細節,以擺脫“暴利”的質疑。不過還有一些企業卻在稅制上發現了漏洞,例如高爾化學等跨國公司,就利用了煉廠征收這個細節,在成品油出廠后,將“動力煤油”、MTBE等再調和進入成品油中。
“調和油以6:4比例調和后,其中6成油是已經繳納了消費稅的,而剩余的4成油卻實現了逃稅,因此這種油就比正常的成品油少繳納了300-400元/噸的消費稅,市場競爭能力自然就更強了。”
部分山東化工企業更是生產直接可用于銷售的烷基化成品油,再將它們銷售給成品油批發商,從而完全擺脫了成品油消費稅的征收。
對于這一稅收漏洞,多位成品油銷售行業的專家均指出并非無法可解。只要把征收環節從煉油環節,下移到終端銷售環節就可實現消費稅應征盡征。
因為不論是成品油還是調和油,最終都是要通過終端才能夠實現銷售,在終端征收,漏征現象肯定會大大減少,“實在沒有必要搞一刀切。而且變更征稅環節,對消費者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上述中石化經濟技術研究院專家表示:“此外,我還建議消費稅實施價外征稅,即將企業對成品油真正的定價公開、明確地告知消費者,這個價格是企業產品成本與利潤的真正體現,稅收部分理應體現在價外,歐美日等成熟市場國家也都是這樣執行的。”
然而,稅收環節下移卻是國稅部門所不情愿,至少這不是成品油消費稅設立的初衷。2008年,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靳萬軍就表示,在生產環節征收成品油消費稅主要是考慮到征納成本的因素。
因為目前中國90%以上的成品油是由中石油和中石化生產的,在生產環節征收,可以簡化征收方式,能夠保證足額征收。納稅人和稅源也相對集中,可以降低征納成本。“如果在批發和零售環節征收,核算比較復雜,同時容易造成稅收大量流失。”
不過,隨著成品油消費稅征收的日益完善,國稅總局態度似有變化。
2012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巡視員叢明表示,成品油消費稅改革將會從兩方面進行:一是對征收范圍的擴大或縮小;另外就是將在征收環節進行改革,或將試點在加油站對消費者征收成品油消費稅,即由向企業征收改為向居民個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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