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據新華社電商務部昨日公布對一項反傾銷措施期中復審的裁定結果,決定自今天起調整對原產于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進口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
根據公告,商務部經調查認為,原產于印度尼西亞希杰集團、麒麟味元食品公司和原產于泰國味之素(泰國)股份有限公司的進口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在復審調查期間內存在傾銷,傾銷幅度分別為93.6%和9.9%。
公告稱,經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8月7日起將印度尼西亞希杰集團、麒麟味元食品公司所適用的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反傾銷稅稅率調整為93.6%,泰國味之素(泰國)股份有限公司所適用的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反傾銷稅稅率調整為9.9%。
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的主要用途為食品增鮮劑,用于味精、雞精、醬油等調味品中以提高鮮度。2012年10月29日,應中國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產業申請,商務部決定啟動上述期中復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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