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一個星期的時間,要拿出一份即將推行的國家政策的反饋意見,在被征詢意見的企業看來,時間顯得過于倉促。
10月14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了《煉油企業進口原油使用資質條件(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要求接到《意見稿》的單位在10月21日下班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國家能源局。
《意見稿》對進口原油加工企業生產規模、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資產負債、配套設施等狀況設定的約束條件更為嚴格。在不少民營石化企業看來,《意見稿》在一定程度上仍然阻礙著民營企業獲得原油進口資質。
目前,國內原油進口主要由國有石油企業承擔,僅有部分非國營貿易配額。民營企業進口原油后,不得自行利用、公開銷售,只能定向銷售給國有石油煉油企業。
空殼公司被納入申請主體
《意見稿》中第一部分“認定范圍”中第一條規定:“申請主體應是經過國家批準的煉油企業或2000年國家清理整頓后保留的煉油企業”。
但山東不少地煉企業反映,該條款不盡合理、墨守成規、改革滯后,不符合國家加快石化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沒有真正形成公平競爭、平等準入的市場環境。
山東一家地煉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2000年國家清理整頓后,保留了部分地煉廠家。經過十幾年的發展變化,這些保留的煉油企業大都改變了原來的性質,有的被中石油、中海油、中國化工等國企兼并重組,已經享受到原油進口政策,實質上成為了另一種形式的“國企”;有的因設備老化,經營不善,處于停產倒閉狀態,如果給他們原油進口和使用資質,勢必會造成原油資源的極大浪費;有的根本沒有生產,只是在倒賣原油指標。
向央企靠攏,是唯一求生手段。目前,中國化工集團在山東省已整體收購、重組或控股濟南石化集團、濟南長城煉油廠、正和集團、華星石化、昌邑石化、青島安邦石化等六家地煉企業。效益下降的地煉向央企靠攏,只是希望借助央企的身份爭取更多的原油供應。
2012年,中國化工獲得了1000萬噸原油進口的配額,分配給了旗下最大的山東三家煉廠——華星石化、昌邑石化和正和石化。其中中化弘潤則有望成為中國第二批獲得進口原油配額的地方煉廠。
此外,原油指標倒賣現象一直存在,一些有能力沒指標的企業產能利用率不足50%,而一些有指標的企業已經有停產的情況,完全依靠賣指標來生存。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微博)認為,不升級就面臨著被淘汰,民營企業必須完成油品升級這一硬性要求。而民營煉廠在承擔責任、履行義務的同時,也應該享受到與國有油企一樣的公平待遇。推動民營煉油企業的油品升級,國家除了行政上的強制命令之外,還需要在原料、資金等方面給予扶持。
政策被指違背中央精神
同樣針對這“第一條”的規定,黑龍江一家地煉企業負責人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按照2013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13]83號文件《關于促進進出口穩增長、調結構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要“本著有利于結構優化、淘汰落后產能的原則,賦予符合質量、環保、安全及能耗等標準的原油加工企業原油進口及使用資質”。“因此,我們認為《意見稿》資質條件認定范圍不符合(國辦發【2013】83號)文件要求,違背了國務院制定該文件的精神,這種作法實際上是把民營企業排除在外。2000年以后地方上已經形成了一批環保過關、產業規模較大的企業,這些企業按此規定仍然無法獲得原油進口資質。”該負責人認為。
行業洗牌被疑“一刀切”
“我們公司每年繳稅都有幾十億元,每年環保投入也非常巨大,《意見稿》限定的申請主體,不盡科學合理,要對目前在產的煉化企業重新洗牌,篩選評定符合條件的煉化企業,給予原油使用資質,不能‘一刀切’。”上述山東地煉企業負責人稱。
隨著油品升級改造的啟動,不少廠家不僅要改造更新原有煉油裝置設備及工藝,還要增加重整裝置、脫硫、芳烴抽提等配套設施,每項工程都需巨額資金作支撐。數據顯示,僅建造一套30—40萬噸/年的汽油加氫裝置,初步預算費用在2億元左右。
“我們不單有汽油加氫裝置,很多央企有的環保項目,我們都有。”該負責人表示。
此外,一些大型民營企業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著國內供油不足的問題。2008年油荒時,山東省給國家供應了8000萬噸成品油。
“到今年山東地煉煉油能力達到每年1.1億噸,沒有資質,不少廠家將面臨開工不足的問題。”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因為缺乏資質,有媒體報道稱,大部分煉廠獲得油源的辦法就是從國外進口燃料油。或許是國外企業看準了國內民營煉廠無法進口原油的困境,紛紛將燃料油提價,導致提煉效率較原油低、污染大的燃料油往往還比原油每噸貴出1000多元。
此外,《意見稿》中提到,申請原油進口資質的企業資產負債率要小于70%、開工負荷率高于50%等要求也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了民企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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