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下稱“行動計劃”),明確今后一段時期我國能源發展的總體方略和行動綱領。
十八大之后,國家重視能源戰略規劃的編制實施,以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打造中國能源升級版。今年4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
能源行動計劃確定,中國將實施節約優先、立足國內、綠色低碳、創新驅動四大戰略。簡而言之,以較少的能源消費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將國內供應作為保障能源安全的主渠道,把清潔低碳能源作為調整能源結構的主攻方向,深化能源體制改革。
按照規劃,到2020年中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8億噸標準煤左右,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42億噸左右;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能源安全保障體系,能源自給能力保持在85%左右;非化石能源占比達15%,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62%以內;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
限煤:嚴控能源消費過快增長
能源行動計劃明確中國能源發展的五項戰略任務,“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再被提出。即通過強化工業、交通、建筑節能和需求側管理,重視生活節能,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過快增長,切實扭轉粗放用能方式,不斷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為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我國將推行“一掛雙控”措施——將能源消費與經濟增長掛鉤,對高耗能產業和產能過剩行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約束,其他產業按先進能效標準實行強約束,現有產能能效要限期達標,新增產能必須符合國內先進能效標準。
中國能源研究會政策研究中心專家認為,在當前的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中,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關鍵是控制煤炭。通過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費比重。
根據行動計劃確定的目標,到2020年全國煤炭消費比重降至62%以內。京津冀魯、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煤炭消費總量將被大幅削減,擴大外來電、天然氣及非化石能源供應規模,耗煤項目實現煤炭減量替代。到2020年,京津冀魯四省市煤炭消費比2012年凈削減1億噸,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
未來,中國將重視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這包括,實施煤電升級改造行動計劃,提高煤電機組準入標準等。
在煤炭的開發利用上,主要以大型煤電基地為主。未來重點建設晉北、晉中、晉東、神東、陜北、黃隴、寧東、魯西、兩淮、云貴、冀中、河南、內蒙古東部、新疆等14個億噸級大型煤炭基地。采用最先進節能節水環保發電技術,重點建設錫林郭勒、鄂爾多斯、晉北、晉中、晉東、陜北、哈密、準東、寧東等9個千萬千瓦級大型煤電基地。
調結構:大力發展清潔能源
發展清潔低碳能源是調整能源結構的主攻方向。優化能源結構的路徑是:降低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大力發展風電、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安全發展核電。
行動計劃提出,按照輸出與就地消納利用并重、集中式與分布式發展并舉的原則,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切實解決棄風、棄水、棄光問題。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
水電被置于“積極開發”的序列。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以西南地區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等河流為重點,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到2020年,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5億千瓦左右。
風電重點規劃建設酒泉、內蒙古西部、內蒙古東部、冀北、吉林、黑龍江、山東、哈密、江蘇等9個大型現代風電基地以及配套送出工程。以南方和中東部地區為重點,大力發展分散式風電,穩步發展海上風電。到2020年,風電裝機達到2億千瓦,風電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
太陽能發電的步伐將加快。行動計劃提出,有序推進光伏基地建設,同步做好就地消納利用和集中送出通道建設。加快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穩步實施太陽能熱發電示范工程。鼓勵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到2020年,光伏裝機達到1億千瓦左右,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同期,中國將積極發展地熱能、生物質能和海洋能,制定生物質能和地熱能開發利用規劃,開展地熱發電和海洋能發電示范工程。到2020年,地熱能利用規模達到5000萬噸標準煤。
核電在采用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適時在東部沿海地區啟動新的核電項目建設,研究論證內陸核電建設。到2020年,核電裝機容量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
天然氣作為清潔能源消費比重有望提升。根據規劃,到2020年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在供應方面,2010年常規天然氣產量達1850億立方米,頁巖氣產量力爭超過300億立方米,煤層氣產量力爭達到300億立方米。
體制改革:電力和油氣是重點
根據行動計劃,中國將深化能源體制改革,到2020年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一方面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納入改革范疇的重點工作是:能源價格改革,電網和油氣管網體制改革,能源投資準入改革、電力市場化改革、國有能源企業改革。
具體而言,推進政企分開,分離自然壟斷業務和競爭性業務,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推動能源投資主體多元化。
在能源價格改革上,重點推進石油、天然氣、電力等領域價格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天然氣井口價格及銷售價格、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形成,輸配電價和油氣管輸價格由政府定價。
國家能源專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周大地認為,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是能源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政府對資源產品價格干預較多,并對低價產品給予補貼,改革的呼聲比較高。
除上述改革外,行動計劃提出: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重點推進電網、油氣管網建設運營體制改革,明確電網和油氣管網功能定位,逐步建立公平接入、供需導向、可靠靈活的電力和油氣輸送網絡。加快電力體制改革步伐,推動供求雙方直接交易,構建競爭性電力交易市場。
納入行動計劃的改革工作還包括,加快推動能源法制定和電力法、煤炭法修訂工作。積極推進海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核電管理、能源儲備等行政法規制定或修訂工作。轉變政府職能,健全能源監管體系,繼續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提高監管效能,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為能源產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網站聲明:凡本網轉載自其它媒體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揚石化精神,傳遞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