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著反PX項目事件的接連出現,學界與公眾輿論界,似乎就反對聲音本身的正當性發生了分歧。日前,來自某財經媒體的一篇《發改委下放PX項目核準權至省級政府》的文章,基本帶出了部分學者的憂思。
據報道,11月中旬,在國家發改委公布的《2014年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中,再次調整對新建PX項目的核準政策,并將核準權下放到省級政府。包括文章作者在內的許多人認為,核準權的下放可能有利于PX項目更加順利和更大規模地落地中國。然而,這樣的解讀真的靠譜嗎?細梳此前PX項目遭遇反對的原因,具體某個項目由誰來核準,這一點似乎與反對的老百姓毫無瓜葛。一般抗議人群并不關心具體核準的流程。
核準權的下放當然是值得鼓勵的,但核準權下放顯然不構成對PX項目落地中國的順利推動,假如不能解決項目落地過程中的信任鴻溝問題,反而更有可能出現次數更加頻繁、規模更加巨大的反對浪潮。
對于地方政府來說,除了獲得中央政府的“核準”,還需要獲得轄區內普通民眾的“同意”,只有理順上下兩方面的關系,才可以實現治理的目標。當國家發改委已經下放核準權,項目決策權的封閉性問題,也就有必要被提上日程。PX項目既然屬于重大項目,就必須做好民意的征求工作。決策權本身應該更多地吸納民意,這個方向無疑是值得堅持的。
所以,PX項目的核準權下放必須配以地方政府決策權的下放,這樣才能真正理順項目落地的阻力。相比中央與地方對于核準權的調整,地方政府在決策權的下放上,面臨著更多的制度性難題。但難題就是難題,無論如何,政府和民眾都應該共同去面對它,而不是去回避它、繞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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