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實施從價計征改革,大型煤企以此為契機醞釀煤炭提價,以期激活持續低迷的煤炭市場。有關專家及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煤炭行業供過于求的態勢難以在短期內改觀,所以短期內煤炭資源稅上調對煤價和煤化工行業影響不會很大。但由于煤炭資源計稅不再“好壞不分”,從長遠考慮,企業要做好技術改造及儲備,做好應用劣質煤的準備。
“此項改革短期內對煤化工行業影響不大。”中國石化聯合會煤化工專委會秘書長胡遷林表示,“從價計征是為了讓資源的稀缺程度體現在價格上,改變以往從量計征對煤炭資源的浪費狀況。但目前煤炭產能過剩,需求也相對乏力,煤炭的稀缺性難以在短期內體現,因此政策調整對煤價的提振有限。”但他同時指出,從長期看,這會促進煤炭尤其是優質煤價格的上漲,因此煤化工行業需要及早掌握低價劣質煤利用技術,以備不時之需。
由于煤化工所需的原料煤多數需要氣化,往往需要熱值比較高的的優質煤種。而此次煤炭資源稅改革的一大原則是高質煤高稅率、低質煤低稅率。“資源稅改革后,煤炭資源不再‘好壞不分’,且隨著優質煤炭資源的日益減少,其稀缺性和價值將逐漸體現在價格上,未來會使煤化工受到一定影響。”山東兗礦集團煤化供銷公司副總經濟師張廣龍說。業內人士認為,長遠來看,企業“吃粗糧”的能力對競爭力的提升將更加明顯。
山西省焦炭集團政策研究室負責人蘇亞杰指出,以前煤炭稅費種類繁多,稅收和行政性收費項目疊加,給煤炭行業帶來沉重負擔。資源稅改革后大部分收費取消,將促進煤炭行業增加效益,提高競爭力,但從長期來看也會抑制煤炭價格的過快上升,市場將更趨于穩定。對于煤化工行業來說,資源稅改革會引起原料煤價格的小幅波動,但影響不會很大。從長期來看,資源稅改革的煤價穩定器效應有利于煤化工的平穩發展。
山東華魯恒升化工股份公司原料供應公司煤炭采購業務經理宋寧寧表示,資源稅改革后,相比之前,煤企負擔是明顯減輕的。以山西為例,原先煤企須繳費用有煤炭礦產資源補償費1%、煤炭價格調節基金1.5%、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23元/噸起、環境治理保證金10元/噸、轉產發展基金5元/噸等。而目前山西上報財政部待審批的煤炭資源稅率是8%,按此稅率,資源稅調整后合計減免費用約13元/噸。政策調整對后期煤炭市場及下游企業的影響,還需后續政策出臺后再做分析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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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是為了保護和促進國有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適當調節資源級差收入而征收的一種稅收。我國資源稅開征于1984年,當時資源產品按照“從量定額”的辦法征稅。
2014年12月1日起,我國正式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幅度為2%~10%,具體適用稅率由省級政府擬定。同時,停止征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取消原生礦產品生態補償費、煤炭資源地方經濟發展費,確保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負擔。并且在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實行的同時,12月1日開始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將煤炭、原油、天然氣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氣價格調節基金等。
資源稅從價征收的核心考量是鼓勵資源合理利用,同時增加稅收收入。從量征收是應納稅資源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規定的單位稅額計算納稅,每噸資源品價格一刀切,往往金額較低;從價征收則按照每噸產品的具體價格,設置稅率征收,實行優質資源高稅率、低級資源低稅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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