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山東華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懋公司”)破產重整一案后,指定山東正義之光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為最大限度維護華懋公司營運價值,盡快推進重整進程,現公開招募意向戰略投資人(以下簡稱“投資人”)。
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華懋公司概況
(一)華懋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1日,注冊資本:20800萬元,住所地:山東省東營市東營港經濟開發區港西二路西、港城路南,經營范圍:甲基叔丁基醚、正己烷、壓縮氣體、氫氣和甲烷混合物、石油氣、異丁烷、異丁烯、正丁烷批發(禁止儲存);丁苯橡膠、順丁橡膠生產銷售;自營進出口業務(不含專控)(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華懋公司主營業項目位于東營港經濟開發區港城路路南、港西二路以西、港南二路以北區塊,占地約1000余畝。項目內容包括:一期10萬噸/年丁苯橡膠、10萬噸/年順丁橡膠、10萬噸/年異丁烷脫氫制MTBE等裝置;二期10萬噸/年丁烯氧化脫氫制丁二烯裝置;以及與項目配套的一期和二期輔助生產設備設施、公用工程設備設施和服務性等建(構)筑設施等。華懋公司已于2014年全面停產,其中,部分項目尚未完工投產。
(三)經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已對華懋公司的財務賬目進行審計,對全部資產進行評估,相關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投資人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具有較高社會責任感、良好的商業信譽;
(二)擁有較強的與華懋公司重整項目相匹配的資金實力;
(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可以組成聯合體參與投資,投資聯合體中應當至少有一方符合前兩項條件。
三、招募投資人主要流程
(一)提交相關證明資料
投資人應當于2018年7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包括營業執照、企業基本情況介紹(若為法人),資金實力和融資能力等證明或說明其具備投資實力和能力的相關報名文件。
(二)盡職調查
經初審適格的投資人在與華懋公司管理人簽訂保密協議后,可對華懋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三)簽訂投資意向確認書
意向投資人需在2018年8月15日前與管理人簽訂《投資意向確認書》。
(五)投資人的確定
1、遵循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2、為確保華懋公司重整再生、維護債權人及其他相關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根據意向投資人報名情況,確定投資人產生的程序及方式。
(六)簽訂意向戰略合作協議。
四、報名方式
聯系人:劉律師(18954628677)、李律師(15275655988)
郵箱:liulvshi6677@126.com
聯系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黃河路369號山東正義之光律師事務所319室。
歡迎符合條件的社會各方主體參與華懋公司項目投資。
山東華懋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網站聲明:凡本網轉載自其它媒體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揚石化精神,傳遞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