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辦的一位人士近日表示,將爭取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完成《能源法》草案的起草并提交全國人大。目前,國家能源辦正在向社會征集《能源法》草案的制定意見和建議。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稱《能源法》有望3-5年內出臺。而此次公開征集意見,又似乎讓人看到了立法加速的希望。但事實上,能源立法中仍存在許多問題都沒有解決。例如:立法宗旨和目的、與《煤炭法》、《電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節約能源法》等能源單行法的界定和協調問題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總原則,即《能源法》是我國能源領域的基本大法,這是國務院的批示。
事實上,對于《能源法》的推進,業內分歧依然存在。早有專家提出疑問,認為能源立法不僅涉及和單行法的關系,還要面臨部門利益、職責的劃分,以及經濟制度改革的適應等系列問題。
據了解,在《能源法》和諸如《節約能源法》等單行法的協調問題是最令人關注的“亮點”。因為業內一方認為,《能源法》是基本大法,應先通過制定、修改或完善其他的能源單行法,來構建能源法律體系整體框架。而另一方面,其他的一些單行法律卻已經走在前面,例如,《節約能源法》正在緊張地修改,預計將在2007年提交全國人大進行審議。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并不存在《能源法》和其他單行法誰先誰后的問題。像《節約能源法》這樣的單行能源法律之所以會提前完成,是因為條件已經成熟,修改和完善比較容易。
不過,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董秀成仍表示,“一部《能源法》不可能涵蓋并細化到所有的能源領域,需要其他單行能源法律來加以完善。因此,在不同的能源領域可以先行立法,如果立法有困難,還可以考慮先出臺條例來解決實際問題。”
對此,業內認為,這主要還是因為我國在能源領域一直缺乏一個統一的、長期的規劃以及管理和領導。
此外,據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的某人士透露,相對于只需考慮本行業和領域,幾乎不涉及總體規劃和全盤考慮的單行法,此次《能源法》起草則需要聯合法律、能源、經濟各類專家。“能源專家需要對法律的準確制定充分掌握,法律專家也需要對能源有深刻的了解和認識,要求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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