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種跡象顯示,2007年將成為中國的資源價格改革之年。不僅成品油價,天然氣、水、電、煤等資源性產品都將面臨一次甚至多次重大的價格調整。
據報道,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起草的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方案——《關于深化價格改革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意見》已獲得國家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議原則通過,在繼續征求地方意見后,即將上報國務院。
如果獲批,意味著中國的資源性產品價格將在2007年后全面調整。
按照這一方案,資源性產品價格的改革將從水、石油、電力、天然氣、煤炭領域展開,并提高排污費、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的征收標準。整套方案的最大變化在于,把環境治理成本和資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計入上述產品的定價中。由此,辦法一旦通過,相關產品很可能迎來一輪大提價。
天然氣首當其沖。根據發改委的監測數據,2003年,原油、天然氣、發電用煤之間的價格比較關系,國內為1∶0.41∶0.41,而同期國際市場上的比價為1∶1.04∶0.25———中國天然氣價格明顯偏低。這成為天然氣提價的一個重要依據。
國家發改委就此提出,逐步將國產天然氣的價格提高到與國際價格接軌的水平,實現天然氣價格與國際市場可替代能源價格接軌。同時,將繼續完善成品油的價格形成機制,擇機開征燃油稅。
此前,杭州、重慶、上海等主要城市紛紛舉行天然氣調價聽證會。其中,在北京召開的民用天然氣調價聽證會上,近九成的代表同意漲價,為上游天然氣出廠價格上漲疏通了最后的障礙。
同時,在電力價改領域,改革路線圖也已日漸清晰。近年來開展的電價改革中,由于輸配電價尚未形成,目前進行試點的區域電力市場競價上網被多次叫停。為解決這一問題,此次資源性產品價改方案中,建立銷售電價與上網電價聯動機制的內容被明確提及。此外,還將進一步完善“差別電價”的政策。
而對風力、地熱、潮汐、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將按照“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定價,這樣確定的定價原則顯然要高出當地的標桿電價,而高出的部分將“在全國銷售電量中均攤”。
最后,在煤炭價格上,新方案的主要思路是完善煤炭成本的構成,在成本中加入礦權取得成本、資源開采成本、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成本、安全生產成本以及資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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