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在中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和緬甸和平與發展委員會副主席貌埃的見證下,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廖永遠與緬甸駐華大使吳登倫代表雙方,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正式簽署《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與緬甸聯邦能源部關于開發、運營和管理中緬原油管道項目的諒解備忘錄》。
根據諒解備忘錄,中緬原油管道項目包括起自緬甸馬德島、通過緬甸終至中國交付點的原油管道、儲運設施及其附屬設施,以及在緬甸馬德島建設的一個可從超大型油輪卸載原油的碼頭和終端及附近建設的原油儲運設施及其他附屬設施。雙方同意由中國石油設計、建設、運營和管理原油管道項目。管道的設計能力是2200萬噸/年。
實施中緬原油管道項目,可為我國開辟新的油品進口通道,進一步保證國家的石油供應安全。同時,還可促進西南地區基礎設施的建設,有利于西部大開發總體戰略的實施。此外,這條管道的建設將進一步鞏固和提升我國在南亞地區的影響力,緩解對馬六甲海峽的依賴程度,降低海上進口原油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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