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重點電煤合同不得漲價
發改委要求年度重點電煤合同價不變;2011年煤炭產運需銜接正式開始,電煤運力配置7.69億噸
中國煤炭運銷協會官方網站昨日正式披露,12月6日國家發改委正式下發了《關于做好2011年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這意味著2011年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正式拉開序幕。發改委在文件中明確要求,“年度重點電煤合同價格維持上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
“回歸政府指導價”?
發改委在文件中明確解釋,要求煤炭企業不得漲價的原因是“鑒于當前穩定物價總水平、管理通脹預期的任務繁重”,希望“煤炭和電力企業要從維護經濟發展大局出發,加強企業自律,在2011年產運需銜接中,年度重點電煤合同價格維持上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
發改委從2006年正式放棄年度煤炭合同指導價,價格交由市場決定。2010年度重點煤炭合同價格大約為570元每噸左右,較2009年上漲了30元/噸至40元/噸。目前煤炭實際的市場價格已上漲為800元/噸左右的水平,但電力和自來水、天然氣、成品油等商品的價格受到國家嚴格控制,難以上漲,“煤電博弈”在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出現。
業界認為今年是自年度煤炭合同市場化以來的首度“回歸政府指導價”。煤炭行業專家李朝林認為政府強制限價將會扭曲煤炭市場的市場化。
市場定價方向沒變
但發改委文件中也表示,“堅持改革方向,繼續推進企業自主銜接、協商訂貨的市場機制,加快建立政府宏觀調控與市場主體自主交易相結合的現代煤炭交易體系。”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發改委提出不漲價要求,僅僅是當前抑制通脹的需要,從長期來看,建立電煤市場定價機制的大方向沒有改變。
此外,發改委要求各地清理現行煤炭生產、銷售過程中征收的各類收費和基金,取消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越權設立的收費和基金,整合性質相近、重復設置的收費和基金,以減輕煤炭企業負擔。 “由于今年政府強制規定不得電煤合同漲價,因此今年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應該很順利,總共將持續25天,截至12月底結束。”中國煤炭運銷協會有關人士對記者表示。
根據與通知同時公布的《2011年跨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指導框架》顯示,2011年全國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調控目標為9.32億噸,比2010年高出2550萬噸,其中電煤7.69億噸,比2010年多出4740萬噸。
但據了解,目前各電廠與煤炭企業的合同煤采購比例大約是5:5,也就是說除少數電廠之外,還有大部分電廠50%的電煤需要從市場上采購。有業內人士表示,年底往往是煤炭需求高峰,市場煤價還可能繼續上漲,到時,電企面臨的壓力會更大。
質疑
電企還需挖潛
有媒體報道稱,截至10月底,五大發電集團所屬的400余家火電廠中,虧損電廠達到200余家,虧損面達50%。對于虧損原因,電企的口徑基本一致:由于電煤價格持續上漲導致燃料成本增長過快。但據公開的數據顯示,我國2009年供電煤耗為342克/千瓦時,雖然比1978年降低了131克,但世界先進水平只有280克/千瓦時。此外,我國電企的線損(電力在輸送過程的線路損耗)也遠高于發達國家。
業內人士稱,電煤價格上漲是電企虧損的部分原因,但電企仍然可以從內部挖潛中緩解壓力。
網站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圖片來源于合作媒體和其他網站,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的目的在于發揚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贏理念,傳遞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