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獲悉,省政府法制辦正組織制定《福建省核電廠規劃限制區管理辦法》,在重要核電設施周圍劃定緩沖區實行限制管理。即日起至5月16日,省政府法制辦就《辦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介紹,核動力廠等重要核設施外圍地區劃定規劃限制區,其設置目的主要是保證核設施一旦發生事故,能夠有效地實施應急計劃,保護公眾安全。
一個核電站周圍的規劃限制區面積有多大?《辦法(草案)》第二條確定了規劃限制區的范圍,即“核電廠規劃限制區是指核電廠外,以核反應堆為中心,半徑為5千米的限制人口數量機械增長,對新建和擴建項目按本辦法加以引導或者限制的區域。”
同時,“規劃限制區經過批準,可以遷入常住人口或者進入暫住外來工作人員,但是不得超過規劃限制區發展規劃所確定的總控制人數”。
此外,核電廠所在地縣級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場外應急需要,對規劃限制區內旅游景點游客人數加以有效控制。
為確保安全和應急措施的執行到位,規劃限制區內還禁止建設煉油廠、化工廠、油庫、爆炸方法作業的采石場、易燃易爆品倉庫、輸油(氣)管道等項目;禁止新建、擴建大的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和生活居住區、大的醫院或療養院、旅游景點,以及飛機場和監獄等項目。
考慮到核電廠的安全運行、反恐因素以及反應堆冷卻水源的實際需要,《辦法(草案)》還規定“以核電廠反應堆為中心,半徑5千米毗鄰海域內,不得新建、擴建港口和碼頭,不得新設置船舶的防臺避風錨地。運輸石油、液化石油(天然)氣、爆炸品及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的化學品等船只未經主管機關依法批準不得進入;經批準的運輸船只噸位不得超過五千噸。”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果對《辦法(草案)》有任何看法,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或建議:
(一)登陸“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網站”(網址:www.fjfzb.gov.cn),通過該草稿網頁右側的《法制建議》,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福州市華林路76號省政府大樓,郵編:350003,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福建省核電廠規劃限制區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fazhi@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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