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體報道稱,目前成品油與天然氣兩大定價機制改革方案均已到達國務院層面待批,未來國內成品油定價透明度將增加,而氣價或隨國際油價動態調整。昨天,多位專家向分析指出,最有可能改變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內容,就是將“參考22個工作日”縮短、將定價的參照物增加(如引入紐約WTI油價)等。至于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國家將下放成品油定價權給三大石油公司”的說法,被行業人士和專家一致否定。
我國現行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核心內容是,當國際市場的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而國際市場的原油主要是參考布倫特、迪拜及辛塔等三地原油價格。多位石油行業、價格管理行業的專家向記者表示,在新的定價機制方案中,是否可以引入紐約原油油價指標(即“WTI油價”)。
分析師劉鋒表示,目前我國之所以參考上述三地油價,而沒有參考WTI油價,主要是因為中國原油油品的品質更接近于這些地區。如中國的大慶原油價所掛鉤的就是辛塔現貨原油價。而中石化集團的部分原油原料,也是從中東地區運來的。
另一位專家則指出,因WTI油價主要是美國定價,美元又是國際原油的計價基礎,因而可成為市場需求及價格變化的因素之一,所以引入WTI油價作為中國成品油定價的參考之一,并不是不可能。
發改委能源所副所長李俊峰則認為,WTI油價在今年下半年以來低于布倫特等地油價,所以如果引入該價格作為參考物的話,可能會在短期內使得我國的成品油定價顯得有些低。但是WTI油價之所以偏低,也是由于近期美元貶值、歐洲及美國經濟動蕩導致需求不好等原因,誰也不能保證WTI油價一直是處于相對低位的。所以長期來看,引入該指標未必能夠達到平衡國內成品油油價的作用。
不過,因為此前國家有關部門曾表示,新的調價方案將更靈活地反映市場供求的變化。因而多位接受本報采訪的人士則表示,將“連續22個工作日”這一參考時間段,縮短為“10天”、“15天”等,才是本輪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最有可能的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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