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布《關于原油加工企業申請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原油加工企業可獲得原油進口資格。多位地煉企業老總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為此叫好,稱繼使用權后,進口權也將向地煉企業開放。
山東金誠石化集團董事長周敬才表示,該通知的出臺標志著國家正積極推動原油進口向原油加工企業放開,對地煉企業來說是一個利好。國家進行原油進口改革的政策已經非常明朗,并進入實質性實施階段。
通知對申請非國營原油進口資質企業的條件進行了明確,具體包括裝置條件、能耗要求、安全管理制度等。周敬才說:“對地煉企業來說,條件并不苛刻。70%的山東地煉企業能夠通過努力滿足條件。”
中國萬達集團董事局董事、萬達石化集團執行總裁茍英群表示,通知中對資質申請企業提出的要求,與此前國家發改委印發的《關于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申請要求基本一致,但在倉儲物流、原油采購和銷售渠道等方面進行了針對性補充。獲得進口原油使用權的地煉企業大多能滿足通知要求。獲得進口原油使用權的地方煉廠如再獲得非國營貿易進口資質,便可自主進口原油,這對長久以來只能“吃粗糧”且“吃不飽”的地煉企業來說,是迎來了春天,看到了曙光。不過,通知中提出的“不低于等值10億美元的省級商業銀行授信額度”,遠遠超出了絕大多數企業的實際情況。
分析師張永浩認為,原油進口企業類型由前期的貿易型擴張到貿易型和煉化企業,有助于優化原料油種類,推動煉化產品質量升級,同時也有利于降低地煉原油進口成本,加速淘汰落后產能步伐。
廈門大學教授、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政策出臺對煉油企業的利好效果短期內可能不會很明顯,需要時間驗證,但將給市場注入十足的信心。地煉企業獲得進口原油資質后,將不再需要中聯油、中聯化等5家國營進口單位代理進口。
據悉,商務部對非國營貿易進口原油規定早已有之,2014年及此前3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為2910萬噸,其申請條件“近兩年具有原油進口業績或新經國家產業主管部門核準的使用進口原油資質”,基本上扼殺了民企獲得原油進口的現實可能性。廣匯能源2014年獲得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配額20萬噸,為民企第一家。
網站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圖片來源于合作媒體和其他網站,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的目的在于發揚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贏理念,傳遞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