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按照《2016年全國環境監測工作要點》關于“建立污染源監測質量核查與巡查制度,加強對污染源監測的質量控制,組織開展跨省區的污染源監測質量巡查與抽測”要求,國家環保部指定江西省環保廳技術人員,對巴陵石化的廢水排放國控點進行現場抽測,全部合格。
本次抽測內容為在廢水國控點抽測《合成氨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規定的項目;每隔約2小時采集1組樣品,1天內采集3組樣品;按照《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比對監測技術規定》進行現場在線比對,并進行自動監測質控檢查。
現場抽測組在巴陵石化供排水事業部云溪生化車間廢水排放國控點進行取樣檢測,抽測內容包括COD(化學需氧量)、PH(酸堿)值、氨氮、氰化物等常規污染物指標。巴陵石化技術中心3次同步取樣分析結果全部合格。
據了解,國家環保部明確本次抽測范圍為四川、重慶、云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和上海等長江干流沿線的9個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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