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記者從山西省煤監局獲悉,從現在起,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年內兩次3人至9人責任事故的國有煤礦礦長,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將要吊銷其礦長資格證和安全資格證,5年內不得頒發。
除礦長外,今后,對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年內兩次10人至29人責任事故的集團公司總經理,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兩次30人至49人責任事故的集團公司董事長,吊銷其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3年內不得頒發;并依法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
為加強國有煤礦安全監管,今后,山西省還將實施煤礦井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落實新建、改建、擴建礦井的安全管理責任。嚴禁盲目追求規模和速度、邊建設邊生產。一旦發生事故,要視情況嚴肅追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責任,同時還應查清設計、監理、評價等單位和機構的相關責任。
--來源:中國煤焦數字交易市場
除礦長外,今后,對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年內兩次10人至29人責任事故的集團公司總經理,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兩次30人至49人責任事故的集團公司董事長,吊銷其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3年內不得頒發;并依法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
為加強國有煤礦安全監管,今后,山西省還將實施煤礦井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落實新建、改建、擴建礦井的安全管理責任。嚴禁盲目追求規模和速度、邊建設邊生產。一旦發生事故,要視情況嚴肅追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責任,同時還應查清設計、監理、評價等單位和機構的相關責任。
--來源:中國煤焦數字交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