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網消息:(記者 王巧然)節約資源是我國的基本國策。近年來,我國實施節約與開發并舉、把節約放在首位的能源發展戰略。今年,為了推動全社會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4月1日,經過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正式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所稱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氣、生物質能和電力、熱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過加工、轉換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種資源。所稱節約能源,是指加強用能管理,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以及環境和社會可以承受的措施,從能源生產到消費的各個環節,降低消耗、減少損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費,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該法還規定,國家實行有利于節能和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限制發展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發展節能環保型產業,鼓勵、支持節能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示范和推廣,促進節能技術創新與進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07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當天,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七號,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