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的控釋肥在廣東香蕉地里試驗示范。 (高海波 攝)
從7月1日起,由工信部發布的《控釋肥料》行業標準開始正式實施。據了解,該標準由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山東金正大生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農業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共同起草,雖然是推薦性標準,但卻是我國乃至國際上首個關于控釋肥料的行業標準。
我國為何要制定《控釋肥料》行業標準?標準的核心內容是什么?標準如何才能有效落實?日前,記者采訪了標準的主要起草人和化肥行業的專家,請他們對標準進行了解讀。
標準意義: 規范控釋肥料市場
《控釋肥料》行業標準主要起草人、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常務副主任、全國肥料及土壤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劉剛告訴記者,為解決我國化肥濫用造成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等問題,緩控釋肥料已成為我國化肥行業發展的新方向。近幾年,我國政府高度重視緩控釋肥產業,中央一號文件、“十二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等都把緩控釋肥作為重點發展的領域,國內研究機構、企業也掀起了研制和上馬生產緩控釋肥料的熱潮。雖然我國研發緩控釋肥的時間比較短,但發展速度很快,目前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緩控釋肥生產和消費大國。
“而且,隨著我國緩控釋肥料的研發和產業化水平的發展,緩控釋肥現在已逐步由‘緩’向‘控’發展。”《控釋肥料》行業標準主要起草人、山東農業大學教授張民介紹說,目前我國已有一些研究機構和生產企業研發出了控釋肥料產品,并實現了產業化。
中國磷肥工業協會秘書長修學峰解釋道,從技術上講,控釋肥料是緩釋肥料的高端形式。緩釋肥料只是把養分釋放的時間延緩了,但能否實現與作物的同步營養就不一定了。而控釋肥料能根據作物的生長需求控制養分的釋放量,因此比緩釋肥料更為精準。
然而,我國緩控釋肥料在由“緩”向“控”的發展過程中卻出現了很多問題。劉剛告訴記者,目前國內控釋肥料市場比較混亂,很多企業使用控釋肥料這一概念只是作為一種廣告宣傳,許多達不到控釋效果的肥料,也被冠以“控釋肥料”在市場上銷售。
“目前國內許多生產緩釋肥料的生產企業都愿意將產品稱之為‘控釋肥料’,而不愿叫‘緩釋肥料’。其實兩者是不同的概念,有不同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個控釋肥料的標準來規范生產行為和市場秩序。”劉剛表示,標準將有效界定緩釋肥料和控釋肥料兩個概念,規范控釋肥市場,促進行業有序競爭,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
據了解,我國曾于2007年10月1日實施了《緩控釋肥料》行業標準;然后于2009年9月1日實施了更加普適的《緩釋肥料》國家標準,《緩控釋肥料》行業標準同時廢止;并陸續實施和制定了《硫包衣尿素》、《脲醛緩釋肥料》等標準。
但張民指出,現行的《緩釋肥料》國家標準已不能概括控釋肥料的特征。緩釋和控釋分家不僅有利于深入開展控釋肥料和緩釋肥料的研究及其肥效評價,而且有益于各自早日實現大規模工業化生產。
在上述背景下,2010年4月,工信部下達了《控釋肥料》行業標準制定計劃。標準起草小組立即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大量資料、樣品收集、實驗驗證和市場調研工作;先后在上海、山東和北京等地進行了多次討論,廣泛征求業內專家意見;收集借鑒歐洲、日本、美國先進的標準技術指標和檢測方法;向89名肥料標委會委員發送了征求意見稿,最后經過認真研究討論后,形成了《控釋肥料》行業標準。
不同類型的控釋肥產品。(張勇 攝)
標準亮點: 界定更明指標更嚴
在《控釋肥料》行業標準的解讀過程中,被采訪專家將其與2009年實施的《緩釋肥料》國家標準進行了對比。區別主要歸納為以下幾點:
第一,控釋肥料和緩釋肥料的概念不同。據張民介紹,《控釋肥料》行業標準中對控釋肥料的定義是:能按照設定的釋放率和釋放期來控制養分釋放的肥料。而《緩釋肥料》國家標準中對緩釋肥料的定義是:通過養分的化學復合或物理作用,使其對作物的有效態養分隨著時間而緩慢釋放的化學肥料。
張民解釋說,控釋肥料區別于緩釋肥料的主要特點就是養分的控制釋放。緩釋肥只要達到肥料養分隨著時間緩慢釋放的目的就可以,而控釋肥料能夠基本實現肥料與作物的同步營養。總之就是要求控釋肥料能讓作物“按需進補”。
“比如玉米在苗期長得慢,需肥少,控釋肥料的養分釋放就應該少。而玉米到了后期,在50~60天時需要大量養分,那么控釋肥料的養分就必須釋放得快。也就是說,控釋肥料的養分釋放不能是平均的,而要根據作物養分需要的多少來釋放。而緩釋肥料只要緩慢釋放就行。”張民進一步作了解釋。
第二,控釋肥料的核心指標比緩釋肥料更嚴格。《控釋肥料》行業標準對控釋肥的要求如下:控釋肥料在25℃靜水浸泡24小時初期養分釋放率≤12%,28天的累積養分釋放率≤75%,在標明的養分釋放期內累積釋放率≥80%,將標注的控釋期的允許誤差由緩釋肥25%縮小到20%。而在《緩釋肥料》國標對緩釋肥的要求為:緩釋肥在25℃靜水浸泡24小時初期養分釋放率≤15%,28天的累積養分釋放率≤80%,在標明的養分釋放期內累積釋放率≥80%。
對此,劉剛表示,與緩釋肥料相比,控釋肥料對肥料養分釋放的各項指標要求更嚴格。
第三,控釋肥料的包裝標識比緩釋肥料要求更全面。《控釋肥料》行業標準除了要求包裝袋上標明總養分含量,配合式,養分釋放期,第7天、第28天和標明釋放期的累積養分釋放率等之外,還要求北方地區和越冬作物宜標注15℃時的養分釋放期。
“不要小看‘北方地區和越冬作物宜標注15℃時的養分釋放期’這句話,這對控釋肥生產企業的控釋肥產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張民告訴記者,這句話要求生產企業不僅要像檢測緩釋肥料一樣檢測養分在25℃靜水中浸泡開始至達到80%的累積養分釋放率所需的時間,還要檢測養分在15℃靜水中浸泡開始至達到80%的累積養分釋放率所需的時間。
標準落實:多方聯動共同推廣
《控釋肥料》行業標準實施后,如何保證標準的有效執行成為業內關注的問題。對此,被采訪專家一致指出,標準的實施單靠一個企業或者一兩個政府部門是很難完成的,還需要多方聯動。
一方面,工商、質檢部門要從生產源頭和市場兩方面共同監管。張民建議,從生產源頭上就應設立技術門檻,制定控釋肥料生產許可證制度。企業要想生產控釋肥料,就要從質檢部門申辦生產許可證;許可證申辦下來后,質檢部門還要定期對企業進行審查,對企業的生產能力進行監管。
張民還建議在市場上對控釋肥料進行抽檢。“有了標準,工商管理部門就應該定期或不定期地從市場上抽檢,看看哪些產品達到了要求,哪些沒達到,從而更好地規范市場。”張民認為,有了行業標準,工商部門應該加大查處力度,如果不是真正的控釋肥料,就不能在市場上銷售。目前只是抽檢過一些企業,但尚未在市場上和農民手里抽檢過控釋肥料。要想保證農民用的產品是真的控釋肥料,只有從市場上去檢驗。
對于政府部門的監管,《控釋肥料》行業標準主要起草人、北京市農林科學院研究員徐秋明補充說,行業標準出臺只是一方面,最關鍵的還在于執行。執法部門不能“以罰代法”,只要企業交了罰款就不再管了。因為有的企業通過造假賺的錢比交的罰金多得多,交了罰款后自然還會接著造假。
另一方面,生產企業應按照《控釋肥料》行業標準進行生產。劉剛表示,標準有利于行業健康發展。控釋肥料的標準雖然只是推薦性的,但是企業也應該嚴格遵守。
“生產企業真正下功夫研發出控釋肥料,可以大大減少施肥量。當然,這就需要企業具備雄厚的技術實力、完善的售后服務等條件。控釋肥產業未來發展的主體還是要靠企業,因為企業在市場上是最具活力的,技術也是由企業主推的。”劉剛指出。
劉剛特別提到了金正大公司。他對該公司參與《控釋肥料》行業標準的制定持肯定態度,并歡迎更多的企業參與到標準的制定行列中來。
“我認為制定標準,尤其是產品標準,企業應該成為主要的倡導者和參與者。不過,參與標準制定的企業需要具備3個條件:第一,研制出安全有效的肥料產品;第二,該產品在國內具備一定的生產規模;第三,該產品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劉剛表示,這3點都達到的話,他很歡迎企業加入到標準制定這個行列。比如金正大在產品創新方面做得就很不錯。
據了解,金正大已參與制定了《緩控釋肥料》行業標準、《緩釋肥料》國家標準以及《控釋肥料》行業標準。《控釋肥料》行業標準主要起草人、國家緩控釋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山東金正大公司副總裁陳宏坤認為,參與制定這3項標準對公司的發展非常有幫助。“企業產品達到了一定的要求,才能參與標準制定。同時通過參與標準制定,加強了我們和國內外專家的聯系和互動,從而在第一時間掌握了國內外關于標準的最新信息,以及國內外該行業發展的趨勢,這就促使我們要站在行業和技術發展的最前沿,這對企業技術提升、強化質量管理,從而推動國內整個行業進步,都起到很好的作用。” 陳宏坤告訴記者。
陳宏坤表示,金正大接下來有3項工作要開展:
一是把產品做好。企業一定要按照《控釋肥料》行業標準的要求從事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向農民提供合格產品。
二是標準實施后,金正大將舉辦多期培訓,屆時邀請參與標準制定的專家來講解。因為這個標準很專業,相關政府部門、生產企業、經銷商,以及用戶對標準還不太了解,需要培訓來提高相關認知。只有整條產業鏈上的每一環都掌握了這一標準,標準實施才會有效。
三是希望和同行企業合作,共同推廣控釋肥料。“在了解、熟悉《控釋肥料》行業標準的基礎上,我們和同行企業搞一些推廣合作。如將金正大的技術嫁接出去,和更多的企業一起來搞推廣,推動這個產業快速發展。”
陳宏坤還呼吁各類媒體要積極宣傳《控釋肥料》行業標準。“推廣應用控釋肥料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符合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媒體應大力宣傳控釋肥料的這一標準,將控釋肥料宣傳出去,讓政府部門和老百姓了解這一產品。”陳宏坤說。
《控釋肥料》行業標準主要起草人萬連步(右一)、張民(右二)等專家在山東農業大學實驗室研究控釋肥產品類型。 (張勇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