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參與碳交易試點的企業總計約200家,它們的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約1.1億噸,占全市總排放量近‘半壁江山’。”
上海將于2013年啟動碳排放交易試點。
7月31日,“中國上海”網站發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本市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稱,將依托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建立上海市碳排放交易平臺,建設交易系統,組織開展交易。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的知情人士透露,首批試點企業數量在200家左右,寶鋼、上海石化等巨頭在名單之列。
碳排放交易,是指《京都議定書》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以國際公法作為依據的溫室氣體排放減量交易。這種交易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為計算單位,所以通稱為“碳交易”。其交易市場稱為碳市(CarbonMarket)。
為了達到在2020年前將每單位GDP排放的二氧化碳較2005年減少40%~45%的目標,中國將在2011-2015年間把單位GDP的能源強度減少16%,把碳強度(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17%。
據業內權威人士稱,碳交易的意義在于,能夠通過市場化的手段,使得減排的成本最低化。在“十一五”期間,中國的減排主要通過政策、法律手段執行,雖然執行力度很強,但是綜合成本較高。
2012年1月,國家發改委宣布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湖北、深圳等7省市率先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為今后“在全國建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場”進行探索。國家發改委同時明確,試點省市需自行設計試點方案,確定試點范圍,并在今年年底之前形成方案。
今年4月,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孫翠華曾表示,國家希望在2015年將碳交易擴大到全國范圍。
上海方面的對碳交易試點的期許,不僅僅止于降低碳強度。
據實施意見稱,上海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旨在“促進本市‘碳服務’關聯產業的發展和專業人才隊伍、機構能力建設,為本市進一步發展創新型碳金融市場、建設全國性碳排放交易市場和交易平臺、推動‘四個中心’建設進行探索和實踐”。
參與企業范圍已確定
降低碳排放強度的路徑,有著行政手段與市場手段兩大方向。前者更有執行力,但被認為整體成本太高,比如“十一五”末年,中國為了完成降低碳強度硬指標,部分地區出現了“拉閘限電”的情況,影響了當地的經濟運行。而使用類似碳交易這樣的市場化手段,則被認為能夠將碳減排的成本降到最低。
對于碳交易的形成機制,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董事總經理林健此前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解釋道,“從小范圍看,如果有A、B兩家企業,A企業通過減排的投入和向B企業購買減排指標的支出進行比較,發現購買減排量的成本更低,它一定會選擇后者。”
林健稱,市場手段產生的效果是引導一個低成本的減排模式。比方說A、B、C、D四家企業需要完成減排200萬噸,市場調節手段不會要求每家企業減排一樣的數量,而是讓減排成本最低的那家企業完成最多的減排量,從而減少整個社會的減排成本。
上海之所以能夠成為碳交易先行先試的地區,林健認為,這是因為上海處于中國經濟最發達的長江三角洲地區,工業發展狀況良好,各類產業比較齊全,能耗模式比較多層次。無論從經濟工業角度來說,還是制度的創新,長三角地區都位于中國領先的地位,該地區屬于中國本土一個創新能力最強的地區。同時,該地區產業鏈條完備,同時也是資金流動的核心區域。上述幾個特點在中國是很少見的。
此次納入上海碳排放交易試點的行業,包括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電力、建材、紡織、造紙、橡膠、化纖等工業行業,以及航空、港口、機場、鐵路、商業、賓館、金融等非工業行業。
根據實施意見,在上述工業行業內,如果企業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量在2010年-2011年中任何一年達到兩萬噸及以上,便將承擔強制減排任務,成為碳交易試點企業。在上述非工業行業內,這一門檻則是一萬噸及以上。
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上海參與碳交易試點的企業總計約200家,它們的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約1.1億噸,占全市總排放量近“半壁江山”。
“像寶鋼、上海石化,以及上海的幾大發電企業,均在試點名單之中。”上述知情人士說。
免費配額“仍在研究”
根據實施意見,上海碳排放交易試點的時間為2013年至2015年。
碳交易的推動力,來源于能源消耗總量控制以及碳排放強度控制。
據上海市發改委網站此前發布的上海市各區縣2011年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寶山區、浦東新區、嘉定區、松江區的“十二五”節能目標最高,達到18%;靜安區、黃浦區的下降目標最低,為15%。
在確定了各區縣的分解目標之后,減排的主體便是企業了。值得關注的是,在碳排放交易試點期內,將基于2009年-2011年試點企業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兼顧行業發展階段,“適度考慮合理增長和企業先期節能減排行動,按各行業配額分配方法,一次性分配試點企業2013年-2015年各年度碳排放配額。對部分有條件的行業,按行業基準線法則進行配額分配。試點期間,碳排放初始配額實行免費發放。適時推行拍賣等有償方式。”
業內人士稱,免費配額實際上是一種緩沖手段。參與試點的企業可以有充足時間進行技術改造,今后碳排放配額用不完時,就成為碳交易的“賣方”,并從“買方”企業處獲得收益。
在交易規則上,實施意見稱,試點企業通過交易平臺購買或出售持有的配額,并在每年度規定時間內,上繳與上一年度實際碳排放量相當的配額,履行碳排放控制責任。試點期間,試點企業碳排放配額不可預借,可跨年度儲存使用。
不過,不同行業的免費配額到底是多少,上述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的知情人士稱,此事在設計之中,目前還無法透露。
劍指碳交易模板
事實上,作為全新的領域,上海乃至中國,在碳交易的方方面面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比如,要確定企業到底排放了多少二氧化碳,便需要建立一套碳排放報告和第三方核查體系。此外,還得建立一套監督管理體系,對交易參與方、第三方核查機構、交易平臺等進行監督管理。而企業報告制度等,同樣不可缺少。
上述問題,實施意見中的“主要任務”也均有提及。
國際上有可資參照的相關經驗。在碳核查方面,較為通用的是國際標準化組織于2006年發布的ISO14064,以及由世界資源研究所(WRI)、世界可持續發展研究會聯合發布的溫室氣體核算體系(GHGProtocol)。產品層面的碳盤查,則主要采用由英國標準協會(BSI)等發布的PAS2050。
在第三方認證機構方面,SGS集團、挪威船級社、T·V南德、T·V萊茵、法國必維等國際認證業巨頭,均在近年啟動了碳核查認證業務。
對于上海方面的工作,林健透露,目前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正在進行完善碳交易市場的整個設計,以期望將來為國家提供一個模板。
“中國計劃”吸引全球目光
據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相關人士稱,由于碳交易具有極強的金融屬性,近期不斷有投行方面的人士向其咨詢目前的最新進展以及參與方式。
實施意見對于碳交易試點的期望,也上升到了“創新型碳金融市場”的高度。
事實上,上海乃至中國的碳交易正在吸引著全球的目光。英國金融時報稱,如果這些試點計劃最終能催生一個有效的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那么它們可能會讓國際社會解決氣候變化問題的努力出現大的改觀,重新為清潔能源市場注入活力——這個市場去年吸引了逾2600億美元的投資。
英國經濟學家、曾撰寫2006年氣候變化經濟學評論的斯特恩(SirNicholasStern)表示,這些計劃可能催生“一個龐大的國際市場”,在幾十年內推動世界各地的環保技術投資。
眼下,中國的碳排放量占全球的近四分之一,而且在未來20年里,預計全球每年能源相關碳排放增長量的約一半都將來自中國。
英國金融時報援引一些分析師的觀點稱,如果中國的試點計劃最終催生一個全國性的交易體系,那么它可以與其他交易體系相連接,推動世界其他地區碳排放交易體系的發展,最終形成全球統一的碳排放價格。
新聞附件
上海碳排放交易試點“要素”
主要目標
建立本市重點碳排放企業碳排放報告和核查制度、企業碳排放配額分配制度,建立碳排放登記注冊、交易和監管等基礎支撐體系。到2015年,初步建成具有一定兼容性、開放性和示范效應的區域碳排放交易市場,為碳排放交易的全面推行和全國碳交易市場的建設先試先行。
試點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電力、建材、紡織、造紙、橡膠、化纖等工業行業2010年-2011年中任何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兩萬噸及以上(包括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下同)的重點排放企業,以及航空、港口、機場、鐵路、商業、賓館、金融等非工業行業2010年—2011年中任何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一萬噸及以上的重點排放企業,應當納入試點范圍(這些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試點企業應按規定實行碳排放報告制度,獲得碳排放配額并進行管理,接受碳排放核查并按規定履行碳排放控制責任。
目前及2012年-2015年中二氧化碳年排放量一萬噸及以上的其他企業,在試點期間實行碳排放報告制度(這些企業以下簡稱“報告企業”),為下一階段擴大試點范圍做好準備。
試點期間,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市重點用能和排放企業范圍內適當擴大試點范圍。
試點時間
2013年至2015年。
交易參與方
交易參與方以試點企業為主,符合條件的其他主體也可參與交易。研究并適時引入投資機構參與交易。
交易標的
以二氧化碳排放配額為主,經國家或本市核證的基于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量為補充。探索碳排放交易相關產品創新。
配額分配
原則上,基于2009年-2011年試點企業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兼顧行業發展階段,適度考慮合理增長和企業先期節能減排行動,按各行業配額分配方法,一次性分配試點企業2013年-2015年各年度碳排放配額。對部分有條件的行業,按行業基準線法則進行配額分配。試點期間,碳排放初始配額實行免費發放。適時推行拍賣等有償方式。
登記注冊
建立登記注冊系統,對碳排放配額的發放、持有、轉移、注銷等實行統一登記管理。
交易及履約
碳排放配額交易在本市交易平臺上進行。試點企業通過交易平臺購買或出售持有的配額,并在每年度規定時間內,上繳與上一年度實際碳排放量相當的配額,履行碳排放控制責任。試點期間,試點企業碳排放配額不可預借,可跨年度儲存使用。
碳排放報告和第三方核查
建立企業碳排放監測、報告和第三方核查制度。試點企業與報告企業應于規定時間內提交上一年度企業碳排放報告;第三方核查機構對試點企業提交的碳排放報告進行核查。
交易平臺
依托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建立本市碳排放交易平臺,建設交易系統。
工作進度
(一)2012年,完成各項試點前期準備工作和基礎支撐體系建設。包括科學設定試點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確定試點企業名單、配額分配方法和企業碳排放核算指南,完成試點企業碳排放初始盤查和配額分配;建立配額登記注冊系統和交易結算系統;制定和頒布相關試點規范性文件;明確監管措施和監管職責。
(二)2013年-2015年,啟動并正式開展試點交易,維護并確保交易體系的正常運行。試點企業在本市交易平臺上開展場內交易,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加強對交易體系運行情況的適時跟蹤分析、評價和完善。
2015年以后,對試點工作進行整體分析評估,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推進碳排放交易工作。
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本市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