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記者上周采訪全國腐植酸肥料工作組時了解到,去年以來,我國腐植酸肥料的標準化工作成效顯著。其中,新修訂的《農業用腐植酸鈉》行業標準(HG/T3278-2011)已于2012年7月1日實施;對于《腐植酸銨肥料分析方法》行業標準(HG/T3276-1999)的修訂也已完成,并已通過公示征求意見階段,將于今年6月1日實施。
據全國腐植酸肥料工作組組長鄒德乙介紹,該工作組在業務方面接受全國肥料和土壤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指導,自2009年成立以來,主要負責腐植酸肥料行業的標準制度建設及相關培訓和樣品收集等工作。除了完成《農業用腐植酸鈉》和《腐植酸銨肥料分析方法》兩項行業標準的修訂以外,2011年立項的《有機礦物源腐植酸類肥料中總腐植酸、游離腐植酸、可溶性腐植酸、黃腐酸含量的測定》等4項腐植酸、黃腐酸檢測方法的國家標準(計劃編號:201112096-T606)也正在進行研究和制定之中。
與此同時,鄒德乙還介紹說,2012年10月,工作組還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申報了7項國家標準的制定工作,包括農業用腐植酸和黃腐酸原料產品分類、腐植酸類肥料分類、農業用腐植酸鉀、腐植酸復混肥、腐植酸有機肥、腐植酸尿素、腐植酸涂層尿素等,正在等待相關部門的審批。
鄒德乙指出,在標準制定過程中,有四個問題應該予以重點關注:
一是統一腐植酸的相關概念,是制定腐植酸產品標準和分類標準的基礎,特別是在實踐中,仍然存在腐植酸與黃腐酸概念不清的問題。
二是解決腐植酸類產品檢測存在的問題。由于腐植酸概念不統一,或者采用的碳系數不同,或者控制條件不一致,會出現檢測結果不一致的現象。統一檢測方法,是制定產品標準的前提條件。他還特別指出,確定腐植酸有機肥、腐植酸有機無機復混肥與商品有機肥、普通有機無機復混肥的區分界定檢測指標,是制定腐植酸有機肥、腐植酸有機無機復混肥首先要研究解決的問題。
三是應該重視有關術語的規范使用。如常稱的“水溶性腐植酸”實際上與腐植酸“不溶于水”的定義矛盾,應稱為“可溶性腐植酸”。
四是應該注意標準制定的原則方法,具備制定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條件的產品,暫未立上標準制定項目的,應協助有關企業先制定企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為進一步立項制定行業或國家標準創造條件,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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