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商局對我省流通領域的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商品質量進行專項監督抽查。抽查結果顯示,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質量不容樂觀。省消委會據此發布第10號消費警示,提醒我省廣大消費者應盡量避免使用非正規廠家生產的塑料包裝容器,同時留意塑料容器的數字標志,合理使用。
據悉,此次共抽查了龍巖和漳州兩市8家經銷單位銷售的30個樣品,其中包括嬰幼兒喂哺餐具27個,奶茶杯3個,共涉及20家生產企業。其中,重點對樣品中的16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俗稱“塑化劑”)含量進行檢驗,發現的主要問題為3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含量超標(即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及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含量超標)。
據檢驗機構解釋說,主要原因在于:一、對原材料把關不嚴。由于生產許可證細則未對食品包裝中增塑劑的含量(或遷移量)做出明確限制要求,生產企業在采購原材料時,往往只重視對原材料衛生性能的把關,而忽視了對原材料塑化劑含量的把關。二、加工過程污染。生產設備上的油污和膠黏劑、油墨、溶劑、臟物等是含有增塑劑的污染源,若不重視清潔生產,就容易污染產品造成增塑劑含量超標。三、包裝、貯存污染。部分生產企業忽略了所用外包裝物的衛生情況,有的未經任何包裝直接放置在周轉箱和瓦楞紙箱內,有的甚至使用劣質回收材料制成的編織袋來包裝產品。
省消委會為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包裝容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避免使用非正規廠家生產的塑料包裝容器。
二、避免使用非耐熱的容器盛裝油脂食品和熱食等。由于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在高溫狀態下或遇到油脂食品,易從塑料制品中逸出,因此要少用塑料包裝容器裝高溫類和油脂類食品,少用塑料杯喝水,盡量采用玻璃、鐵制、陶瓷等器皿裝盛食品,特別是嬰幼兒食品,選擇使用瓷質餐具為佳。
三、留意塑料容器的材質標志。一般來說,塑料容器的標志都在底部,有一個三角形的符號,三角形里邊有數字1至7,每個編號代表一種塑料容器。
(原標題: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問題多)